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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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0年7月,马鞍山市庆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马鞍山市庆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万m2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14日取得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马鞍山市庆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万m2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2020]231号)。2021年12月17日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始建设,2021年7月建成。2021年12月,企业开展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8月25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中的4座喷淋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桶装沥青灌装点未密闭且未对灌装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2)燃生物质锅炉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与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不符,在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3)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口和工艺废气排放口未规范化设置,工艺废气排放口无采样平台及采样梯,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口采样平台面积不足,采用直爬梯,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具备安全监测条件。并出具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皖马环(当)责改[2023]11号)。
企业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咨询相关环保部门并积极落实相关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如下:(1)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中的4座喷淋塔已正常使用,并记录相关运行台账;桶装沥青灌装点已拆除,厂区内已经没有桶装沥青灌装点;(2)已经重新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生物质锅炉已升级为天然气锅炉,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已接入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中;(3)已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锅炉烟气排放口和工艺废气排放口,按要求设置了爬梯、监测孔和采样平台;(4)2023年10月27日变更并通过了排污许可证。
项目按照国家关于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公开。
2023年12月5日,马鞍山市庆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马鞍山组织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年产1000万m2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进行技术评审,严格遵循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测等单位汇报等程序,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孔总
联系电话:18356369815
马鞍山市庆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1: 庆河验收专家意见.jpg 408.6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庆河验收报告.pdf 11.3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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