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漳州监狱全省监内心理健康精品课程录制竞价采购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福建省漳州监狱全省监内心理健康精品课程录制。
2、预算金额:50000元(人民币)
3、总片长:40分钟*20节,同时做好其他相关素材编辑和制作。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为2500元。合同签定前中标方将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方指定帐户。合同到期双方无经济纠纷的前提下,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合同执行过程所有涉及扣款的,采购方有权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仅作为合同终止时最终结算保证。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方违约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因政策等原因可能导致延迟退还,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有效报价(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采购方案,加盖公司公章。(自行完整下载本方案,视为对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响应)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报价人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7月1日15:00前寄至福建省漳州监狱(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吴警官收,采购办:0596-2627720/17705965601)。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视频策划:课程录制拍摄需积极对接业务科室,定制符合播放内容的视频拍摄方案,撰写拍摄脚本,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前期构思、文案创作、拍摄日程安排、拍摄场景确定等,并提供拍摄必要的高清素材。
1.2.视频拍摄:
(1)团队专业:有从业经验的资深摄像、编导、后期,负责课件的拍摄制作。团队具体人数要求至少3名剪辑师、1名包装师、1名调色师。
(2)必须具有专业剪辑、拍摄相关设备并提供符合录课条件且能全天候录制课程的教室。
(3)视频录制采用H.264/AVC编码格式压缩,总比特率(码流)不低于 12304Kbps,分辨率设定为 1920*1080,采用逐行扫描,帧速率为 30帧/秒。音频采用 AAC格式压缩,采样率 484.10KHz,比特率(码流)194Kbps(恒定)。提供字幕画面版,并将相关视频刻录到光盘中提供2份
(4)部分课程需进监拍摄,拍摄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经审批方能进监拍摄,监内拍摄时长服从采购方安排。
(5)增加片头片尾,增加同步字幕,可依据采购方需要切换为课件、动画视频。
1.3.免费修改。视频定稿后2个星期内,中标单位需免费为采购方提供文字(数据)和配音修改。
1.4.本项目制作的所有作品(视频、文档、素材等),版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人需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作品外传。
1.5.为参与拍摄课堂实录视频讲课民警提供化妆服务。
1.6.根据团队制作的作品,协助课堂实录脚本设计,并进行视频拍摄剪辑画面处理等工作。负责对录课课件进行评价与指导,与讲课民警共同根据老师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定稿。
1.7.对现场授课民警进行指导。现场把握主讲老师的眼神、表情、肢体动作,保证其在镜头里大方得体,充分展示人格魅力。并使讲课内容清晰、容易被接受认同,达到更好的传播教育效果。
1.8.视频图像格式及清晰度符合省局要求。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完成视频定稿。
3、付款方式:
按采购方计划完成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录课成品后结算,由中标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等完整结算材料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100%。因政策等原因可能导致延迟结算,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全省监内心理健康精品课程录制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如延迟超过 3 天(含),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若视频拍摄脚本方案经二次协调仍无法满足要求(三天内提供第一稿拍摄脚本,第六天提供第二次脚本),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违反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承诺,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应承当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6.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要求履行违约责任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 中标人进入采购人监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被监管人员;不得为被监管人员传递信件、提供手机、毒品、酒类、现金、黄色书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中标人工作人员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区域的,每次扣款1000元;私自会见被监管人员的,每次扣款2000元;为被监管人员传递物品的,一经查实,每次扣款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上扣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8.诉讼相关费用承担若因中标人未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9、违约终止合同
9.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中标人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解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准许的任何延期内进行服务。
(2)中标人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
1、中标方应当对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方的各类资料及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中标方进入采购方监管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 中标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中标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七、廉政条款
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知识产权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中有涉及知识产权的部分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项目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驻所地人民法院(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其管辖。若因乙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授权书
2、报价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采购公告附件:
  • 福建省漳州监狱全省监内心理健康课程录制竞价采购方案.docx (md5:26a34e4c71053d69eb76055137f2b8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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