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440605-04-01-921640
预算金额147.5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玲0757-812530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繁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0605-04-01-921640
投资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220千伏北坡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220千伏北坡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220千伏北坡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花园大道、和顺大道、规划路(支 19 路)、规划路(支 21 路)等路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5346.27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电缆通道总长约3.48km,其中新建110kV四回路电缆通道长约1.47km,新建110kV双回路电缆通道长约1.67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通道长约 0.34km。新建 24 回10kV电缆通道 1km。本工程建设规模工可估算总投资约5346.27万元,其中建安费及设备购置费为4037.74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最终以立项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停车场、充电桩及广告牌除外)相关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勘察和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初勘、详勘、初测、定测及地形测量、物探、地质钻探等)、方案设计(若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交通组织措施设计、重大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包含临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沿线设施保护方案设计等)、管线迁改(保护)以及工程设计变更、监测(监控)方案编制、工程检测方案编制、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完工(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外业验收、配合完成完工资料及竣工资料(协助核对竣工图)并根据要求选派设计人员驻场提供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2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475617.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同时具备②及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只能由1个负责设计的单位及1个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并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5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5.2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1 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6.2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9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王玲 联系电话 07578623154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孔繁聪 联系电话 0757-86300783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市南海区电力管廊(一期)项目—佛山220千伏北坡输变电线路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已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招投标核准〔2024〕6号核准(项目代码:2405-440605-04-01-921640)。本项目出资人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勘察费综合单价包干,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
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4.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交易编码:GC2024(NH)XZ0105。
10.勘察设计服务周期: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其中勘察设计阶段共120日历天。各阶段的设计周期计划如下:(1)自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提供工程勘察(含测量、物探、地质钻探)成果、方案设计(如需要)、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编制报告初稿),初步设计文件专家评审通过且经发包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编(含概算编制报告正式稿)。(2)初步设计文件经专家评审且发包人确认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预算编制报告初稿)至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强审并取得强审合格证(含预算编制报告正式稿)。(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从施工招标阶段至竣工(或交工)验收止,施工期按本项目施工合同执行,缺陷责任期2年。
11.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五路27号,联系电话:0757-86231108
12.投诉接收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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