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沈阳市皇姑区怒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维修、司机等综合物业服务。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秩序维护服务保障有力;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职责要求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对突发疫情要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的防控措施及工作流程,派遣工作人员能应对突发状况,科学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有针对性。
四、采购要求:
总人数 | 服务岗位 | 岗位人数 |
20人 | 项目主管 | 1 |
保洁员 | 9 | |
秩序维护员 | 6 | |
综合维修人员 | 2 | |
司机 | 2 |
(一)项目主管1人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0M以上,男性身高1.70M以上。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
2、职责范围:负责与采购人单位领导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
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二)保洁员9人
1、人员要求:年龄58周岁以下,女性,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懂得常见室外绿植的养护,会使用洗地机等常见清洗设备。
2、岗位工作时间:白班7人6:30—16:00,晚班2人16:00—20:00
3、职责范围:
1)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卫生间、水房、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公共区域的玻璃、电梯内、卫生桶等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医院内及室外垃圾箱的清扫或整理工作。
3)垃圾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位置。
4)负责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5)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6)负责卫生城创建、无烟医院创建考核标准中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4、管理标准:
1)保洁标准要达到: 院内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楼内地面要光亮,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分类储存,医患垃圾与生活垃圾不能混装。走廊棚顶不能有灰尘。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清洗暖气罩等。楼内走廊每天至少清扫 4 次,卫生间、水房必须立即清扫。应及时听从医院安排、积极配合医院完成好应急卫生工作。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正确使用各种保洁设施、设备,并做好管理养护工作,定期对保洁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5)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三)秩序维护6人
1、人员要求:男性,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年龄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上岗,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
2、工作时间:24小时安全服务。
3、秩序维护执勤要求
1)所有秩序维护员执勤时必须仪容整洁姿态端正,着装整齐。保持个人卫生,按规定值勤,不准会客、大声喧哗、打闹、看书报杂志手机、吃东西、睡觉、搞娱乐活动。
2)交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换制服整理着装。
3)中午倒班吃饭时间为:11:00-12:00,12:00-13:00。
4)夜间倒班吃饭时间为:17:00-18:00,18:00-19:00
5)晚19:00-次日早6:00,每两小时巡楼一次巡楼并做好登记。
4、服务内容包括:
1)每个楼层是否有可疑人员和是否有可疑物品。
2)每个楼层的灭火器是否摆放有序,消防栓是否完整并能够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电器电线有明显漏电打火现象的发生。
3)各科室下班后门是否上锁,住院部大门是否按规定时间关闭上锁,楼层电灯空调是否关闭。
4)各处置室、观察室的病床和输液区、走廊及候诊大厅的候诊椅是否有乞讨、痴呆傻人员、醉汉过夜,并及时劝离医院,或报警处理。
5)如遇医患有纠纷时,要及时报告纠风办和总值班(节假日和夜间),并在现场维持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经院方同意方可报警处理。
6)协助管理医院工作人员内部车辆进出和停放,不得有车辆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急诊绿色通道和消防通道。对临时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做好入院登记和离院检查。
7)做好医院报纸、刊物、物品收发和快递件暂存点管理工作。
8)负责保安室内电源管理,不私自用电,不在室内吸烟,不容留院外人员过夜。
9)协助做好无烟医院建设,劝阻院内及大门前吸烟人员。
10)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打骂医患,态度要和蔼可亲。
11)禁止接受医生患者馈赠的一切物品,不许以权谋私。
12)未经医院同意,不许发表任何与医院有关的言论。
5、以上秩序维护人员退伍军人优先上岗。
(四)综合维修人员2人:电工1人,水暖工1人
1、人员要求:电工,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水暖工,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
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00—晚16:30。节假日2人轮流休息,保证1人在岗。夜间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维修工作要保证半小时内到岗。
3、职责范围:
1)负责楼内的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楼内消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日常物料、工具等。
4)严格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酒后上岗。
5)坚持日检查制度,每天对责任区内的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线路超负荷过热、绝缘损坏等隐患,严禁设备和线路带病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检查。
6)安装、拆改、增设电器设备,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并认真执行电器安装规程。架设临时线路,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认真执行临时用电安装规程,用后立即拆除,不留隐患。
7)在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不准使用伪劣假冒产品。不准(或未经消防安监部门批准)在线路下面、变压器旁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明火作业和使用喷灯。
8)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及时扑灭。
4、管理标准: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五)司机2人
持有准驾车型为A1或A2驾驶证,年龄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救护车驾驶经验优先上岗,上岗前查验。
(六)其他要求:
1、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物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上岗前有健康体检证明。
2、签订合同后, 全部物业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物业服务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物业服务费按月支付。
3、服务地点: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六、费用范围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会经费;保洁物料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及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投标人所在地规定的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市政府现行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规定,满足市政府最新缴费基数要求,为员工缴纳全额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