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海河流域(片)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一期)(第1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lyswczgctyclyq-2023-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然然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河流域(片)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一期)(第1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LYSWCZGCTYCLYQ-2023-01
项目名称:海河流域(片)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一期)(第1包)
预算金额:2644.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4.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测量范围为海委直属以及海河流域(片)内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国家基本水文站与重要报汛水位站共计564处,其中海委31处,北京89处,天津67处,河北276处,山西59处,内蒙古自治区11处,山东5处,河南26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现场调查及引据点普查,调查测区内国家高等级水准标石每个水文站不少于2个,了解水准线路及标石情况,收集国家一、二等水准点,以及海河流域统一高程系统测量、基岩标建设及重点水工建筑物水准校测等成果,编制技术设计书和实施方案(含各站点方案),施测三等水准,补充部分水准点;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数据管理平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大地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测绘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10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15022085207
海河流域(片)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一期)(第1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LYSWCZGCTYCLYQ-2023-01
项目名称:海河流域(片)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一期)(第1包)
预算金额:2644.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4.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测量范围为海委直属以及海河流域(片)内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国家基本水文站与重要报汛水位站共计564处,其中海委31处,北京89处,天津67处,河北276处,山西59处,内蒙古自治区11处,山东5处,河南26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现场调查及引据点普查,调查测区内国家高等级水准标石每个水文站不少于2个,了解水准线路及标石情况,收集国家一、二等水准点,以及海河流域统一高程系统测量、基岩标建设及重点水工建筑物水准校测等成果,编制技术设计书和实施方案(含各站点方案),施测三等水准,补充部分水准点;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水文测站高程统一测量数据管理平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大地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测绘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10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150220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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