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应县人民医院部分外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宝应县人民医院部分外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 byry20240019)
宝应县人民医院因部分外送项目合同到期,现对部分外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合格资质条件及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院将根据谈判结果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一、谈判项目
1.项目名称:HPV+TCT
备注:HPV使用的试剂说明书中要有用于宫颈癌筛查的预期用途
2.预算金额:30万元/年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车辆设备、服务人员、外送标本样品以及检验服务等工作。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服务期,我院可以终止合同。
二、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方法,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承检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购人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及中期评估等方式,对中标人所做出的检验数据进行考核,发现存在上述问题或者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检验数据等情形的,取消承检采购人检验任务资格,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人应对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等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按照承诺实际履约,如发现有虚假检验结果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检验费用。
6.中标人对予以检验的每批次样品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检验报告,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严格遵守排查工作规范,遵章守纪,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否则采购人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并扣减或拒付相关费用,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全部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3)拒绝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的;
(4)其他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
8.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检验错误,造成患者治疗出现偏差,严重导致医疗纠纷,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与宝应县人民医院无关。
三、任务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1.样本检验
(1)医院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并注明样本的检验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样本类型、项目名称、采集时间等。
(2)医院将样本统一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安排人员与中标人进行样本的交接、签收工作。医院收集样本所需的耗材由中标人提供。
(3)专人专车取送标本。必须配置专用保温箱,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
(4)中标人自行制定方案及安排人员上门收取标本,提供医院专属服务人员,每周一至周六定时收取标本,保证当日标本当天收走。
(5)医院送检样本的保存:中标人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
(6)如医院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在样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验。
(7)中标人对医院提供的检验报告保存时间>5年。
(8)采购人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中标人依法处置(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提供承诺函)。
(9)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标本运送人员采用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
(10)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
(11)自采样至发放临床报告,时效能够完全满足临床需求。
2. 检验结果查询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查询检测结果的功能,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2)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实现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相关费用由合作机构负责,调研单位配合实施。(提供承诺函)
3. 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它用。(提供承诺函)
4.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以标准收费作为参考。供应商报价内容应包含为完成本检验检测任务而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费用)、各类保险、运输、通讯、节假日加班费用、管理费用、设备购置及维护与损耗、相关服务费用、检验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2)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其增补目录收费标准的40%,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折扣率×实际检测样本数量。(报价说明:报价包含收取样本、检测样本、出具报告、临床报告解读、会议培训等为实现本项目目的的全部费用。)
四、参加项目谈判需提供材料目录
欢迎潜在供应商提交项目资料。有意向者必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装订并标明页码,并严格按照本清单内容递交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谈判询价表:格式自拟。
3.配送、服务、结果查询、质量保证等方案,参加最近一次省室间质评报告复印件(刚成立未参加省室间质评除外)。
4.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验室认证证书(如有)等。
5.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全流程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提供公司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税收缴纳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参加报名的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备查。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存在以下情形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项目的谈判。
8.业绩: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所投项目类似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有)。
五、报名和谈判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 28日—2024年11 月 4 日 11 时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医院行政楼采购办213室
3、谈判时间:2024年11 月 4 日 14:30,请提前15分钟到场(如时间改变会另行电话通知)。
4、联系人: 郝老师 联系电话:13952560705
宝应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11月28日
(编号: byry20240019)
宝应县人民医院因部分外送项目合同到期,现对部分外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合格资质条件及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院将根据谈判结果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一、谈判项目
1.项目名称:HPV+TCT
备注:HPV使用的试剂说明书中要有用于宫颈癌筛查的预期用途
2.预算金额:30万元/年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车辆设备、服务人员、外送标本样品以及检验服务等工作。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服务期,我院可以终止合同。
二、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方法,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承检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购人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及中期评估等方式,对中标人所做出的检验数据进行考核,发现存在上述问题或者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检验数据等情形的,取消承检采购人检验任务资格,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人应对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等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按照承诺实际履约,如发现有虚假检验结果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检验费用。
6.中标人对予以检验的每批次样品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检验报告,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严格遵守排查工作规范,遵章守纪,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否则采购人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处罚并扣减或拒付相关费用,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全部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3)拒绝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的;
(4)其他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
8.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检验错误,造成患者治疗出现偏差,严重导致医疗纠纷,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与宝应县人民医院无关。
三、任务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1.样本检验
(1)医院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并注明样本的检验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样本类型、项目名称、采集时间等。
(2)医院将样本统一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安排人员与中标人进行样本的交接、签收工作。医院收集样本所需的耗材由中标人提供。
(3)专人专车取送标本。必须配置专用保温箱,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
(4)中标人自行制定方案及安排人员上门收取标本,提供医院专属服务人员,每周一至周六定时收取标本,保证当日标本当天收走。
(5)医院送检样本的保存:中标人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
(6)如医院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在样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验。
(7)中标人对医院提供的检验报告保存时间>5年。
(8)采购人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中标人依法处置(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提供承诺函)。
(9)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标本运送人员采用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
(10)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
(11)自采样至发放临床报告,时效能够完全满足临床需求。
2. 检验结果查询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查询检测结果的功能,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2)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实现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相关费用由合作机构负责,调研单位配合实施。(提供承诺函)
3. 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它用。(提供承诺函)
4.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以标准收费作为参考。供应商报价内容应包含为完成本检验检测任务而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费用)、各类保险、运输、通讯、节假日加班费用、管理费用、设备购置及维护与损耗、相关服务费用、检验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2)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其增补目录收费标准的40%,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折扣率×实际检测样本数量。(报价说明:报价包含收取样本、检测样本、出具报告、临床报告解读、会议培训等为实现本项目目的的全部费用。)
四、参加项目谈判需提供材料目录
欢迎潜在供应商提交项目资料。有意向者必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装订并标明页码,并严格按照本清单内容递交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谈判询价表:格式自拟。
3.配送、服务、结果查询、质量保证等方案,参加最近一次省室间质评报告复印件(刚成立未参加省室间质评除外)。
4.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验室认证证书(如有)等。
5.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全流程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提供公司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税收缴纳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参加报名的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备查。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存在以下情形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项目的谈判。
8.业绩: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所投项目类似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有)。
五、报名和谈判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 28日—2024年11 月 4 日 11 时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医院行政楼采购办213室
3、谈判时间:2024年11 月 4 日 14:30,请提前15分钟到场(如时间改变会另行电话通知)。
4、联系人: 郝老师 联系电话:13952560705
宝应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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