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槽子水库(供水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1:24:1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铜槽子水库(供水工程)铜槽子水库(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马发展改革〔2023〕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马发展改革〔2023〕39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马边鑫瑞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马边彝族自治县
2.3 项目规模: 程总库容388.7万m3,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民主镇、苏坝镇等2个乡镇8个村农业灌溉、城乡居民生活及民主园区供水需求,控灌耕园地面积3.54万亩。场镇及农村供水1.97万人,牲畜3.58万头。多年平均供水722万m3,其中灌溉供水403万m3,农村人畜供水79万m3,同时向民主园区补水240万m3
2.4 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30879.67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和融资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879.6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3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具备招标法律咨询师资格,一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方章(附:资格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提供开标前一日网页登记截图),无不良行为记录,且诚信分值为100分;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项目组人员配备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马边鑫瑞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13699465235
传 真:
2023年05月06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