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b2022-cs-130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茹静029-84536671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12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ZB2022-CS-130
二、项目名称: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0号 | 1,28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详见磋商文件 | 1,28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海童、高建民(采购人代表)、沈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 1.73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尚勤路231号
联系方式:029-8743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
联系方式:029-84536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茹静
电话:18292000147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二次报价表.pdf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二次报价表.pdf
项目编号:ZZB2022-CS-130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
业务系统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
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2022-CS-130
项目名称: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第3页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2.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号);
2.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
2.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
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
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
可;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
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
件证明;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
第4页
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
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
盖公章。
6.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尚勤路231号
联系方式:029-87438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
联系方式:029-84536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茹静
第5页
电话:18292000147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6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231号鑫源大厦联系电话:029-8743847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A座11806室项目联系人:赵茹静电话:18292000147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 |
1.3.1 | 采购范围 |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3.2 | 交付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1.3.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 | 时间:/ |
第7页
问题 | 形式:/ | |
1.9.3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废标及其磋商将被否决条款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除实质性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内容最高项数:/ |
2.1.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时间: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
2.1.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 | 形式: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中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时间:1日内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形式: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签收或电子邮件回执 |
2.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时间:1日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形式: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签收或电子邮件回执 |
3.1.1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或资料 |
3.2.4 | 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 | □无有,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1,300,000.00元人民币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3.2.5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磋商报价是完成本项目人员工资、管理费、设备费、耗材、税金、培训及附带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服务(产品)报价清单上写明所有磋商服务(产品)的单价和磋商总价 |
第8页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 | 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 | 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 | 近三年 | 近三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不允许□允许 | 不允许□允许 |
3.7.3(2)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不需要需要:电子版2份(U盘),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及可编辑版本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不需要需要:电子版2份(U盘),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及可编辑版本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不需要需要:电子版2份(U盘),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及可编辑版本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3.7.3(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厚度不得超过4CM,如超过4CM,则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厚度不得超过4CM,如超过4CM,则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厚度不得超过4CM,如超过4CM,则需分册装订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填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填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4.2.1 | 磋商截止时间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2.2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2.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否□是,退还时间:/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
第9页
开标地点:同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随机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不超过3人 |
7.1 | 采购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 否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涉及分包的项目按各包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对公基本账户汇到以下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1451000000616457注:供应商转账时请从基本账户转出,备注“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编号或名称等信息2、恶意质疑或投诉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会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列入供应商失信名单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核 |
第10页
格式11:
磋商保证金(如有)
1.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扫描件)。
2.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四、评审响应资料
(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做出响应说明,自行编制,可参考以下格式)
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工期 | |
项目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做出响应说明,并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或资料
(本部分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风险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时无需提供以下资料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成交后如需履约担
保及融资担保的按照以下格式提交:
附件1: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
为,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
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
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
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
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
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
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
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
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
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
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
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
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
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
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
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
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
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
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
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
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
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项目编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
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编码:(项目编码:ZZB2022-CS-130)项目,中标(成交),)项目,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289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详见磋商文件 | 1.00 | 项 | 1,289,000.001,28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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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建设
竞争性碳商二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ZZB2022-CS-130
碰商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00分
碳商响应单位名称 | 中国移动通后集团陕西有限 |
碳商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或拾捌政仟整¥128900.元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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