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后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HTSFSCG(2023GK)008-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后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包1:4600000,包2:5480000,包3:4800000,包4:120000
采购需求:
包1
标项名称:包1:优化提升和田地区地县乡村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及公共区域品牌及品控服务体系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活动;
2、直播间升级改造;
3、完善提升电商示范站点功能;
4、“和甜悦色"区域公共品牌产业应用
备注:
包2
标项名称:包2:优化和田地区地县乡村四级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公共区域品牌及品控服务体系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
2、推动和田地区“1+8+N”共享仓整合;
3、健全冷链物流分类服务体系;
4、城区物流一体化服务;
5、和田地区四级物流与商贸整合;
6、加强流通规划指导,促进市场合理布局;
7、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8、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9、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和消费;
10、“和甜悦色"区域公共品牌监管
备注:
包3
标项名称:包3: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育、强化电商宣传及电商帮扶工作机制及公共区域品牌及品控服务体系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电商创新人才培养;
2、强化电商人才致富 带动模式;
3、加强“电商+产业”帮扶模式;
4、“和甜悦色"区域公共品牌产业应用
备注:
包4
标项名称:包4:建立项目日常监管服务体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立项目日常监管服务体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服务期为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标包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包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商务局
地 址:和田市
联系方式:0903-202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
联系方式:1867880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吉松
电 话:18678809789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后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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