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32号)文件要求,对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进行说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东港市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利用已有资料,对比上一年度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开展日常举证变更工作,制作外业调查底图,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传自主提取图斑并开展调查举证工作,形成半年度日常更新数据包,在年底任务开展后,联通国家下发的半年任务图斑,共同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