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滨湖区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载体用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4-12736
预算金额16.39万元
中标联系人唐颢
公告正文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滨湖区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载体用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4-12736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滨湖区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载体用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071209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0712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标包1【浙江东冠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标包2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标包1:

中选候选人:【浙江东冠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3000071094118XT)

不含税总价合计:163915.41元

税率:1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产品免费质保期为3年(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资格能力:【浙江东冠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40101731569620Y)

不含税总价合计:164415.7元

税率:1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产品免费质保期为3年(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资格能力:【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标包2

第一中选候选人:【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20191790421052D)

不含税总价合计:1218023.65元(其中设备集成安装服务1050359.12、设备调测开通服务167664.53

税率:6%、9%

工期要求:自采购方确认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方使用。

保修期:3年。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唐颢,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信苏建安B(2018)00632。

资格能力:【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选候选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40101731569620Y)

不含税总价合计:1226697.27元(其中设备集成安装服务1057838.79元、设备调测开通服务168858.48元)

税率:6%、9%

工期要求:自采购方确认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方使用。

保修期:3年。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周壮隆,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信粤建安B(2019)01417。

资格能力:【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应答情况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和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0712日至20240715日。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孙亚楠   (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  18705190201  

           沈经理   (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 0510-81902000

接收邮箱:sunyanan.gyl@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话:18705190201

  人:孙亚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孙亚楠

附件: 中选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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