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基建工程外聘甲方代表委托管理框架招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75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40301-598
预算金额7750.00元
招标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宇0471-5255636
中标公司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775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基建工程外聘甲方代表委托管理框架招标
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G20240301-598)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基建工程外聘甲方代表委托管理框架招标(招标编号:HG20240301-598)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入围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ewu1@zhjn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104718009、0471-525563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入围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10楼1007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杨小宇、何永昌、高嘉敏、郭佳、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陈博伦、李伟
联系电话:0471-5255636
财务电话:0471-4960380
邮 箱:yewu1@zhjnm.cn
2024年12月23日
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G20240301-598)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基建工程外聘甲方代表委托管理框架招标(招标编号:HG20240301-598)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入围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候选人排序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框架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 (综合排序) |
HG20240301-598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基建工程外聘甲方代表委托管理 | 第一 | 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7750.00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内蒙古卓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7777.22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内蒙古金安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7780.40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ewu1@zhjn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104718009、0471-525563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入围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10楼1007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杨小宇、何永昌、高嘉敏、郭佳、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陈博伦、李伟
联系电话:0471-5255636
财务电话:0471-4960380
邮 箱:yewu1@zhjnm.cn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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