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就灵政采【2018】022号 灵石县农村旱厕改造瓮体购置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排 名 |
投标人 |
报价(元) |
得分 |
备注 |
1 |
山东家卫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441378 |
9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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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庆云县庆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446915 |
8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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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鸿尔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462735 |
8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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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名单
姓 名 |
性 别 |
专业职称 |
备注 |
方 勇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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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
温 磊 |
男 |
经济师 |
评标组长 |
孟桂萍 |
女 |
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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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 系 人:任女士、董女士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