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古县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总承包(1标段)合同
金额
829.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41000202400530
预算金额82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C141000202400530 项目名称: 古县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总承包
合同名称: 古县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总承包(1标段)合同
招标人名称: 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中标人名称: 山西博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12140927MB0724316T 中标人代码: 91141025MA0H8G8K4C
合同金额(万元): 829.2 合同期限(年): 1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0-16
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山西博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古县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古县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      。
2. 工程地点:    古县岳阳镇污水处理厂东侧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古审管审发【2024】22号(项目代码2403-141025-89-01-795614)   。
4. 资金来源:   除申请各级环保资金外其余由古县县财政配套解决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包括新建5000m³雨水调蓄池及配套设施,包括土建工程、工艺设备、供电设备、配套管网等                             。
6. 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包含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设备安装调试、临时便道、临时水电设备设施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服务工作,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10 月 20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捌佰贰拾玖万贰仟元整  (¥   8292000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捌万陆仟元整 (¥  86000 元);适用税率:  6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肆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 (¥  4867.92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捌拾贰万零陆佰元整 (¥ 8206000 元);适用税率:  9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柒万柒仟伍佰伍拾玖元陆角叁分 (¥  677559.63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赵江山   。
设计负责人:  刘  浩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签字和盖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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