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关于黔西市重新镇碗厂沟村、三堰社区、头堰社区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代理项目名称
重新镇碗厂沟村、三堰社区、头堰社区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程预算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五百五十八点零贰元(¥586,558.02元)。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参选的代理机构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参选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比选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比选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合法证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资格的证明材料;具备招标采购代理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彩色),参选的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比选文件处理。
三、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
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1.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2.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水西大厦8楼。
3.递交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8:30至17:30。
4.送达要求
1.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2.比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3.比选文件递交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备注:(1)需要现场递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比选文件1份;(2)比选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四、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要求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参选的代理机构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比选确认方式
对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获得本次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比选评分标准附后。
六、其他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和金额,在签定招标代理合同时约定。
2.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或其他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需由其自行承担。
3、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水西大厦805。
联系人:陈兴宇;联系电话:0857-4223063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2024年6月28日
黔西市重新镇碗厂沟村评分标准2024.6.13.xls
重新镇碗厂沟村、三堰社区、头堰社区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程预算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五百五十八点零贰元(¥586,558.02元)。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参选的代理机构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参选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比选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比选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合法证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资格的证明材料;具备招标采购代理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彩色),参选的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比选文件处理。
三、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
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1.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2.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水西大厦8楼。
3.递交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8:30至17:30。
4.送达要求
1.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2.比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3.比选文件递交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备注:(1)需要现场递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比选文件1份;(2)比选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四、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要求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参选的代理机构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比选确认方式
对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获得本次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比选评分标准附后。
六、其他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和金额,在签定招标代理合同时约定。
2.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或其他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需由其自行承担。
3、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水西大厦805。
联系人:陈兴宇;联系电话:0857-4223063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2024年6月28日
黔西市重新镇碗厂沟村评分标准2024.6.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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