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5年度凉亭库区场(厂)内电瓶叉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凉亭库区场(厂)内电瓶叉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3030901020068/C53A00523001109
2.3 招标内容:租赁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9台以满足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凉亭库区卷烟、丝束和烤烟装卸货设备需求。
2.4 服务期限(租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5个月)。
2.5 服务质量: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地点:昆明官渡区金马镇凉亭村294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暂估金额130.5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室。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月02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严工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杨工、李工、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