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黎平县现代高效农业(茶叶标准化加工)示范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黎平县现代高效农业(茶叶标准化加工)示范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5 17: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省黎平侗乡茶城有限公司的 E52263120230003W0黎平县现代高效农业(茶叶标准化加工)示范园项目已于 2023年09月25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中泰合创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华翔有色核工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0.95 |
报价说明: 勘察部分投标报价为:土质70元/m、强风化石85元/m、中风石120元/m、溶洞100元/m;进出场费补助1500元(计费一次)。设计部分投标报价为:175000.00元。施工部分报价为:下浮 5 %。 |
工期说明: 27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270 |
项目负责人: 吴增辉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20202101313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贵州凯里众业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元): 0.95 |
报价说明: 勘察部分投标报价为:土质70元/m、强风化石85元/m、中风石120元/m、溶洞100元/m;进出场费补助1500元(计费一次)。设计部分投标报价为:175000.00元。施工部分报价为:下浮 5 %。 |
工期说明: 27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270 |
项目负责人: 潘兴文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61788554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凯里市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乙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0.95 |
报价说明: 勘察部分投标报价为:土质70元/m、强风化石85元/m、中风石120元/m、溶洞100元/m;进出场费补助1500元(计费一次)。设计部分投标报价为:175000.00元。施工部分报价为:下浮 5 %。 |
工期说明: 27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270 |
项目负责人: 张楷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3161733198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3年09月26日至 2023年09月28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贵州省黎平侗乡茶城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85840978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5-8566116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镇开泰路、 0855-6210422)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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