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hzb(2022)035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28-61505698
中标公司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5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省林业科技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39
二、项目名称: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 | 58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项目采购项目 | 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2023年12月 | 详见磋商文件 | 586,000.00 |
郑亚秋、陈巧(采购人代表)、文勇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312306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成武路133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18215516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28-6150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女士
电话:028-87766818
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磋商文件(2022072603).rar 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磋商文件(2022072603).rar 035-评审报告.pdf 035-评审报告.pdf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泸定
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7人,营业
收入为4038.4613万元,资产总额为4433.0023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手
C大1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有限公司
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泸定县年草原基况监测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39,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 | 报价报价(10分分) | 服务服务方案方案(30分分) | 履履约约能能力力(9分分) | 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20分分) | 人人员员配配置置(28分分) | 信信誉誉(3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10 | 25.5 | 9 | 16.67 | 28 | 3 | 92.17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6000(元)(伍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优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7000(元)(伍拾捌万柒仟元整)。 |
2 |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9.85 | 24 | 6 | 15.83 | 20 | 0 | 75.68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6000(元)(伍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优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7000(元)(伍拾捌万柒仟元整)。 |
3 | 成都优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9.98 | 22.5 | 9 | 10 | 0 | 0 | 51.48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6000(元)(伍拾捌万陆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优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7000(元)(伍拾捌万柒仟元整)。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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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CZHZB(2022)035号
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零二二年七月
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SichuanzhihangbiddingAgencyCo.,Ltd,智珠在握一苇可航
重要提醒
致各位投标人: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
采购活动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真实性进
行核实,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
责任,请各位投标人如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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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1-
第二章磋商须知................................................................................................-4-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5-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6-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9-
一、项目概述.................................................................................................-29-
二、服务内容.................................................................................................-29-
三、履约能力.................................................................................................-30-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30-
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4-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5-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6-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38-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9-
四、承诺函(一)........................................................................................-40-
五、报价函.....................................................................................................-41-
六、报价一览表.............................................................................................-42-
七、承诺函(二)........................................................................................-43-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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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44-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45-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46-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
十二、服务要求应答表................................................................................-48-
十三、商务应答表........................................................................................-49-
十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0-
十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1-
第九章评审方法..............................................................................................-52-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62-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文...................................................................................-64-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69-
附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1-
附件四: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74-
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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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委
托,拟对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
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HZB(2022)03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
3.采购人: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6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
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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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
商文件。
3、本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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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
羊总部基地T区)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
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羊总部基
地T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成武路133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821551667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羊总部基地T
区)
联系人:蒲女士联系电话:028-61505698(报名咨询)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33228(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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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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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
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
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
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核实或者获取台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
“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
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
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
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
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
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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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
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
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
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
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
省财
圳省封政局
J年11月
1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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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
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采(2020)28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问做好政务服务
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疫
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
除依法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外,采购人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
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
期问实施采购的项目,可组织开标、评审活动。对非紧急或因疫情防控无法实施的项
目,可开展项目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征
集等开标、评审之前的采购活动,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
二、切实做好采购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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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报
名、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合同签订、询问质疑等环节尽量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并
在来购文件中明确具体要求。具备条件的,可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评审
专家原则上不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由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自行选定,
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应具备财政厅统一制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
书。
三、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不得在不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的场所开展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无法及时在集中采购机构的场所开展的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由集中采购机构安排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场所进行。采
购组织单位要切实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
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
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人员隔离等要求。
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鼓
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
占用。对采取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复工复产的供应商。
采购人要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复工复产的中小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开通“绿色通道”支持项目采购顺利推进,涉及项目
相关的资料提交、审核、备案尽量采取网络、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办理。采购人
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控管理,依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活动规范
高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康政风险。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要产格执行
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职责义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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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包号: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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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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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
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
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
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
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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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邮编: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邮编: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查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查.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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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年.
投诉人于月日,向提
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人代理机构于年.....日.就质疑事项作出
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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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
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
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
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
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
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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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航
磋性争竞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HZB(2022)035号
共同编制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四川件文商
第一章磋商邀请-1-目录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各位投标人如实承诺!致各位投标人:重要提醒二零二二年七月
二、服务内容-29-一、项目概述-2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5-第二章磋商须知-4-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7-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5-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4-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30-三、履约能力-30-
七、承诺函(二)-43-六、报价一览表-42-五、报价函-41-四、承诺函(一)-40-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38-
十三、商务应答表-49-十二、服务要求应答表-48-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十、监狱企业声明函-46-九、中小企业声明函-45-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44-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69-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64-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62-第九章评审方法-52-十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1-十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0-
1.项目编号:SCZHZB(2022)035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附件四: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74-附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1-
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60万元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采购项目名称: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羊总部基地T区)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3、本磋商文件免费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成武路133号采购人: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十二、联系方式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羊总部基地T区)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33228(财务室)联系人:蒲女士联系电话:028-61505698(报名咨询)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一单元13层2号(青羊总部基地T区)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215516672联系人:蒋老师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亦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采购主体1.4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小组(亦可称为“评审委员会”)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4.磋商费用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6.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6.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6.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文件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2.响应文件的组成四、响应文件11.4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2其他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4)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但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包括采购对象和非采购对象),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承诺函;12.1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5)商务应答表;(4)服务要求应答表;(3)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如涉及);(2)报价一览表;(1)报价函(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②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③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对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一律不作为磋商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
16.2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进行编写。16.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6.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WORD或DOC文档存入)。17.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9.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8.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提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重新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1.(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品目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如涉及)。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类服务的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注:1.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1)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1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2.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1.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承诺函或声明原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本采购项目为:泸定县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采购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草林函2021]417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草原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草林函[2021〕676号)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泸定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草原监测评价工作,全面查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分布以及危害程度,彻底查清草原面积、分布、类型等基础底数,科学评估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现状及未来趋势,系统掌握草原健康、退化等生态状况,以及草原植被生长和保护修复利用等动态变化情况,可以为解决草原底数不清、分析评价草原资源和生态现状、提高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防控水平提供数据支撑,可以为制定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可持续发展利用提供决策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一、项目概述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2)开展草原生态评价:对阶段性时期内草原生态状况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做出分析判断,对草原健康等级、退化及其程度、面积、分布以及草原生态服务功能进行定量定性评价。(1)开展草原基况监测:对国土三调草地成果进行进一步细化、细分,明确到草班、小班,建立小班档案,查清泸定县草原资源基本情况,形成草原资源“一张图”。4、根据《全国草原基况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3、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草地数据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草原资源调查成果确定草地范围、分布数量,区划草班、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建立小班资源档案。科学合理布设样地,开展地面调查,获取样地、样方相关数据综合利用空天遥感、地面抽样、物联网设备感知和互联网+调查手段,结合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新技术,获取草原资源分布、面积、类型、产草量与等级、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覆盖率等重要指标数据,编制全县草原基况监测报告,形成全县草原资源管理数据库。2、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草原资源调查成果确定草地范围、分布数量,区划草班、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建立小班资源档案。结合森林、湿地等其他资源调查成果,查清国土三调范围草地之外的草资源状况。利用遥感技术和地面调查,获取小班详细数据信息,通过小班和多图层数据耦合,形成草原资源“一张图”;1、以泸定县国土三调范围内的草地为监测区域,进行系统区划草班、小班,全面查清区域内草原数量、质量、生态状况、灾害情况、利用现状以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等;
(4)草原资源分布图、草原类别布局图等,jpg格式。(3)草原资源基况监测成果报告、质量检查报告,doc格式;(2)草原资源基况监测成果统计表,xls格式;(1)矢量数据成果:矢量数据成果以ARCGIS软件GDB数据库压缩为zip格式,草原资源小班、样地、样方、行政界线、经营单位界线、水系道路等矢量图层按数据库要求命名和整理。5、成果要求(3)开展年度性动态监测:掌握重要物候期、生长期草原植被生长荣枯变化、生态修复和工程项目建设效益、草原放牧利用和草畜关系、草原经营利用等情况,分析测算草原产草量、载畜能力、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覆盖等指标数据,编制年度性草原监测报告,满足草原日常管理服务需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①项目实施流程及重难点分析和措施;②项目进度及保证措施;③技术方案;④质量保障措施;⑤应急预案;服务方案(2)企业的自身综合实力;(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团队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三、履约能力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满10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0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5%,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二)履约地点: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23年12月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计划及后续服务范围;②解决措施的效率性和完整性;③服务流程及服务承诺;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六)违约责任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货物(设备)和服务价格,以及运输、装卸、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配件、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五)合同价款(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生效后10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0%,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3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20%。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八)验收方法和标准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七)解决争议的方法(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九)其他要求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参照财库〔2016〕205号相关内容的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文件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明确的应答,对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一律不作为磋商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适用。日期:年月日职务:被授权人签字:职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单位地址: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适用本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特此证明。
四、承诺函(一)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六、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五、报价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本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承诺函(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承担如下相应责任:1、在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填写“具有”或“不具有”);我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身份证号:。主要负责人姓名为:,身份证号:。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熟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理;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终止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相应规定处理;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1.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二、服务要求应答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商务应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