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阳县青啤大道10KV兴宝线顶管工程
金额
25.0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a2023-zb03-007
预算金额25.09万元
招标公司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先生0379-606895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
(招标编号:CA2023-ZB03-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25.09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1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该工程位于青啤大道与青啤南路交叉口,施工长度 78m,采用 8 根 MPP200(内径)拉管施工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 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3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相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 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5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 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每天上午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 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3-ZB03-007
2、项目名称:宜阳县青啤大道 10KV 兴宝线顶管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941.84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该工程位于青啤大道与青啤南路交叉口,施工长度 78m,采用 8 根 MPP200(内径)拉管施工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计划工期:10 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 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3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相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 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财库〔2016〕3.5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 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每天上午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0 室。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 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0 室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 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S319(安虎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521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89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89513
2023 年 3 月 1 日
电 话: 0379-6068951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S319(安虎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52169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0379-6068951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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