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1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装饰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 (发展) 审发【2020】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钢结构及钢网架屋面,主要内容为厂房的墙面钢结构、压型复合墙面板、变形缝等。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姚汝路以北、原 110 国道以东、宁夏恒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2.3 计划工期:8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 6 月 28 日。
2.4 招标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809:00 至 2023-03- 14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电 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 目、“电子交易平台”内“澄清和修改、查看回复”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 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03-29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 年 03 月 08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装饰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 (发展) 审发【2020】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钢结构及钢网架屋面,主要内容为厂房的墙面钢结构、压型复合墙面板、变形缝等。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姚汝路以北、原 110 国道以东、宁夏恒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2.3 计划工期:8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 6 月 28 日。
2.4 招标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809:00 至 2023-03- 14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电 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 目、“电子交易平台”内“澄清和修改、查看回复”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 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03-29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
地 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 武口区前进南路 499 号 | 地 址: |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 源财汇中心 C 座 15 层招标四 部 |
邮 编: | / | 邮 编: | 750200 |
联 系 人: | 王江平、何瑞宗 | 联 系 人: | 夏红娟、刘彬彬 |
电 话: | 13723361016 、18195201618 | 电 话: | 0951-7829186 17709512392 |
2023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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