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30 15:43:34 阅读数:25
山西航产集团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管理,提高评估工作质量,确保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合法、合规,所提供的相关鉴证报告真实、全面、及时、准确,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取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入公司备选库。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本次选聘。
一、政策依据
1、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资发〔2016〕11号)
2、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资发〔2013〕48号)
3、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国资运营发〔2020〕37号)
二、服务内容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规定,评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三、竞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评估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三)符合“政策依据”文件中对资产评估机构要求,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掌握所服务企业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企业服务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2019年度行业评级在AA级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
(六)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冻结、破产的状态。
(七)与航产集团领导人员无经济利益关系。
四、谈判材料
各评选机构参与我司选聘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汇报材料(包括评估机构的内部基本情况、规模、注册资本、合伙人情况介绍、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内部质量控制的流程简述、列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评估项目等)。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近一年的行业评级证明材料。
4.依法成立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近五年年检记录复印件。
5.出具近三年没有被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违规操作的承诺书。
6.列举在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项目案例。
7.2016年-2019年在行业协会的排名证明。
8.选派一名代表贵单位作为向我司所派出的评估专家或负责人,服务内容包括评估业务咨询、项目评审等。要求派出人员具备评估师资质,且从事评估项目负责人有5年以上从业资历,并提供其个人简历。
9.竞标机构授权人证明文件,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上述文件格式不限定,每类文件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谈判时间
1、请有意向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上述材料(密封纸质版,三份)于2020年10月13日15:00前,不限方式送至山西航产集团战略规划部412办公室。
2、我司相关部门对各竞标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N选7)。
3、对合格且符合我司要求的竞标人我司不晚于10月16日通知各家参加现场谈判活动,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主。
4、现场谈判由我司自行组织,具体针对各投标人资料文件中的疑点进行现场答疑,并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二次竞标.(7选5)
六、联系人及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199号
联 系 人:吴荣
联系电话:13333510069
电子邮箱:rongz15015@163.com
七、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山西航产集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