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日夜值班保卫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检测仪器设备成品保护工程试车断路器工程量清单进出厂材料滤波器渗滤液处理触摸屏变频器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缺陷修整急停开关继电器开关电源工程维修改造施工组织设计电流互感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图控制软件设计调试多级离子交换装置方案审批旋转复位中间验收缺陷修复阀岛控制系统施工噪音管理工程量签认权安全施工云平台设备检验插座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工程质量缺陷的修整电涌保护器维修配件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交流接触器整修方案质量监督权工程质量保修书主要材料设备给水工程设备维修阀组古树名木的保护工程分包蜂鸣器提标改造工程整修辅助触点现场配套批准使用权出水氨氮
金额
323.7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1-91
预算金额330.69万元
招标公司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豆永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光0394-8106517
中标公司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323.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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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11-91 | |||||||||||||||||||||||||||||
2、采购项目名称: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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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焦斌、武二伟、董艳苗、刘慧贞、赵凯翔(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免收 | |||||||||||||||||||||||||||||
收费金额: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 |||||||||||||||||||||||||||||
联系人:豆永 | |||||||||||||||||||||||||||||
联系方式:182363356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光 | |||||||||||||||||||||||||||||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豆永 | |||||||||||||||||||||||||||||
联系方式:18236335669 |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rar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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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
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2022-11-91
2022年12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施工要求
第三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标准文本、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
收指引、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42
,2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1-91
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
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06968.00元
最高限价:3306968.00元
包划分:1个包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 | 3306968.00 |
采购需求: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
目(数量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预留金额3306968.00元;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
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
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
址http://jyzx.zhoukou.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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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豆永
联系方式:1823633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项目联系人:张光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3.监督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4-3298829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5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施工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本次谈
判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及有关附表包括的全部内容。
二、施工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需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整体要求结实、美观、耐用,质量优良。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期:30日历天。
4、保修期:按相关行业标准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5、提供7×12小时工程服务,接到服务请求后,1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并视情况解决问题。
6、施工的具体要求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效果图。
7、投标人工程预算以现场勘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需材料及工期等要求综合考虑。
8、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周密组织,文明施工。
9、不组织现场勘查
10、中标后由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提供施工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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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高效生物+多级离子交换装置 | 出水氨氮达到2mg/L、COD达到20mg/L | 套 | 1 | |||
79 | 安装及调试 | 现场配套 | 套 | 1 | |||
80 | 税费 | 现行税率 | |||||
合计 |
第2页,共2页
第三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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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6.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天(因施工单位的
原因导致所需证件不能及时办理的,施工单位不得因此要求顺延工期)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照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交点进行校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木的保护: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做好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日提供正式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
部工程施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一式三份,每月日提供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报当月签证、
变更和下月施工计划表。以上计划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保
卫及夜间照明,对施工中的安全负全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协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施工单位掌握办
理时间,以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为原则,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由承包方负责,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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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竣工综合移交验收后由发包方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实施前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含时标网络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个工作日
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地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遵照国家、建设部、河南省及周口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
除下列原因外合同的固定总价均不得改变:
①甲方有效签证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
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
款。
②如果直接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
③措施费均为税后的包干价,不因设计变更而调增。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48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日前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三份,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后天内审核完毕。
26.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标后双方协商。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八、工程变更执行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提交竣工图套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9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
期或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
金,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
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导致的鉴定、检验及返工、拆除重建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向发包人支
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
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
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
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
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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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的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
47.补充条款
1、有关工程量清单缺漏项的处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
三方协商解决,并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核实确定后据实调整。
2、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同投标文件一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
要更换部分人员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否则,如承包人的本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不同时,每发现一人不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除外),承包
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元违约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每发现一人,承
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安排原计划配备人员到场,
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
3、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周应有个工作日在施工现场,特殊原因应向监理工
程师及发包方派驻工地代表请假,无故不到施工现场或请假但未被批准仍不到施工现场按缺席
处理,每发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一天不到施工现场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元违约金。
4、因发包人拆迁等原因长期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导致无法组织施工的工程,不影响已完工程
的竣工验收和工程款的支付。
5、人工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施工过程中如遇国家、地方等政策性调整,按规定执行。
7、在保修期内给水工程的维护和维修,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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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 | 层数 | 跨度(米) | 设备安装内容 | 工程造价(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2:
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
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此维修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
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承包人
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
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工程保修计划定期进行巡检。在冬、雨季节增加
巡检次数。对发现的任何质量缺陷,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发
包方、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判断其性质及责任。当判定上述缺陷责任完全属于承包方时,承包
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无条件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判定上述缺
陷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承包方时,发包方应提出修复及费用分摊方案,确认后,由承包方(或
发包方另行委托)进行实施。
2、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未履行保修义务,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但短期无法修复,或因工程
质量缺陷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经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承担工程整修全部费用。
3、在保修期内,无论发包方是否进入、占用或使用本工程,承包方均应继续承担合同中规
定的责任及义务,直到合同终止。
4、承包方在保修期内,进行缺陷修复工作,应事先与有关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制定合理的
整修方案,经发包方同意后实施;如需占用路面,应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以确保公共交
通的安全。
5、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工作
①、执行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督、检查承包方的工作,发现承包方未履行保修义务,除书
,54
面通知承包方,还应书面上报发包方。
②、审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质量缺陷修整方案。
③、承包方完成工程质量缺陷的修整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结果书面上报发包
方。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若承包方不能按期约定期限内履行保修责任,发包方
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55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
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
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
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
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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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姓名: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422199209263811
注册编号:豫241202193817
聘用企业: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
重四本04月12日
注册专业:机电工程(2021年04月13日
中小企明医(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1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郸城县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郸城县城市管理局
邮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192人,营业收入为12511056321万元,资产总额为16779.089958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法承担相应责
企业名称(盖章),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标准文本、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422022年12月采购编号:2022-11-91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2-11-91一、项目基本情况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
采购需求: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数量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划分:1个包最高限价:3306968.00元预算金额:3306968.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预留金额3306968.00元;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工期:30日历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地址:郸城县城市管理局名称:郸城县城市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张光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236335669项目联系人:豆永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施工要求2022年12月26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94-32988293.监督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94-8106517
3、工期:30日历天。2、质量要求:合格。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需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整体要求结实、美观、耐用,质量优良。二、施工要求根据郸城县城市管理局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本次谈判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及有关附表包括的全部内容。一、项目内容
9、不组织现场勘查8、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周密组织,文明施工。7、投标人工程预算以现场勘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需材料及工期等要求综合考虑。6、施工的具体要求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效果图。5、提供7×12小时工程服务,接到服务请求后,1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并视情况解决问题。4、保修期:按相关行业标准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1.3.材料价格按照《郸城县及周口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22年第2季度价格计入,缺项部分参照就近地区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或市场询价计取。3.1.2.《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等及其他配套文件。3.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各专业对应工程量计算规范。3.1.依据:三、工程量清单10、中标后由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提供施工图纸
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预算清单第1页,共2页郸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及提标改造项目预算清单3.2.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