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19-4392] 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产业园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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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 503 510 515 567 219 539 543 567
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产业园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439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倒计时 503 510 515 567 219 539 543 567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产业园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439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广州水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成)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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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工 | |
联系电话:020-3466118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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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39053237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
附件: | 1.资格审查报告-去专家名.pdf 2.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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