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
药品
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4年3月20日药品信息将通过系统向医疗机构推送,2024年3月22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
企业
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
采购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系统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系统提供该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各医疗机构及同品种议价情况作为参考。议价价格应符合议价提示要求,系统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补充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