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应急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pj-gc-2024112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水主任1535701124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965193782
中标公司安徽邦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任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PJ-GC-20241125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应急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邦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建筑之乡总部大厦8楼805室
成交折扣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应急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建设等工作开展需要,确定一家施工单位进行全年的农村公路零星维修工作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经理:任强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2030272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松、陶庭峰、陈克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丹阳镇薛向路及围乌路南侧临时通道新建路面工程-1标段 ②和县香泉镇先濮路涵洞改建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奚集路陶辛镇政府
联系方式:水主任 15357011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南楼十楼
联系方式:13965193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65193782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应急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邦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建筑之乡总部大厦8楼805室
成交折扣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应急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湾沚区陶辛镇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建设等工作开展需要,确定一家施工单位进行全年的农村公路零星维修工作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经理:任强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2030272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松、陶庭峰、陈克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丹阳镇薛向路及围乌路南侧临时通道新建路面工程-1标段 ②和县香泉镇先濮路涵洞改建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奚集路陶辛镇政府
联系方式:水主任 15357011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南楼十楼
联系方式:13965193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6519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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