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工程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项目管网、人工湿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福新路以南,港城大道以西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 建造设施设备用房3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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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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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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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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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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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0906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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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项目管网、人工湿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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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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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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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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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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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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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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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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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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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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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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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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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张行审投(2020)153号以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项目管网、人工湿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福新路以南,港城大道以西 2.1.2工程规模:包含人工湿地及室外尾水排放管 3158m、工业废水收集管道约 7000m、再生水管道约 2000m,最大管径DN400。 2.1.3工程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人工湿地 500 万元) 2.1.4招标类型: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1.5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1.6设计合同估算价:70万元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和优化,以及费用概算编制、设计交底、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和工程验收等服务。 2.2.2招标内容: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项目管网、人工湿地设计: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3个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4月—6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4月-6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 (资格),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其他: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单位的联合体,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③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20年8月28日8 时 30 分至2020年9月1日17时 00分; 7.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8.2在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上,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1号 联 系 人:朱芹 电 话:0512-589861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 陆海燕 电 话: 0512-5815001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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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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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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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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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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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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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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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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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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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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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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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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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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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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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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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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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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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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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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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22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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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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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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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2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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