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原县蒿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原县蒿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蒿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海发改发〔2023〕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贾塘乡南河村;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2.2.1工程规模: 蒿家湾水库设计总库容245.09万立方 米,淤积库容191.7万立方米(已淤积库容83.1万立方米), 调洪库容53.39万立方米。本次设计淤积高程1724.25米, 设计洪水位1725.55 米,校核洪水位1726.71米。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18.53立方米每秒。
2.2.2主要建设内容
(一)坝体加固工程。本次维持坝顶高程1730.25米,砌护前坝坡,坡比1:3.0,面层采用0.08米厚砼板,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为250克每0.5毫米每250克)和0.20 米厚砂砾石垫层。修整后坝坡,恢复草皮护坡。恢复坝体前、后坝坡排水沟长306米,采用C25 现浇混凝土矩形结构。新建坝顶道路110米,砂砾石路面宽5.5米。
(二)新建泄水建筑物工程。由进口段、控制段、一级明渠段、一级陡坡段、 一级消力池、二级明渠段、二级陡坡段、二级消力池及海漫组成,总长142米。进口段采用钢筋砼八字墙结构,长15.0米;控制段长6.0米,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断面尺寸宽为3.0米,高为5.6米;一级明渠段长10米,一级陡坡段长40米,一级消力池长18米,二级明渠段长15米,二级陡坡段长23米,二级消力池长10 米,均采用钢筋砼矩形结构。海漫长5.0米,为格宾石笼结构。溢洪道局部湿陷性黄土地基采用素土挤密桩处理。
(三)上坝道路改造工程。 改造上坝道路460米,砼路面宽3.5米。
(四)机电、金属结构及通信自动化工程。 安装变压器 1 台、低压配电柜1 台等;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长0.7公里,并配套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套输水塔闸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3月28日9时 00 分至 2023 年4月 3 日24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建博
电 话:18795392252
代理机构: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金凤区满城街上海西路金水湾六楼601室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15809666277、13995299361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海原县蒿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蒿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海发改发〔2023〕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贾塘乡南河村;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2.2.1工程规模: 蒿家湾水库设计总库容245.09万立方 米,淤积库容191.7万立方米(已淤积库容83.1万立方米), 调洪库容53.39万立方米。本次设计淤积高程1724.25米, 设计洪水位1725.55 米,校核洪水位1726.71米。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18.53立方米每秒。
2.2.2主要建设内容
(一)坝体加固工程。本次维持坝顶高程1730.25米,砌护前坝坡,坡比1:3.0,面层采用0.08米厚砼板,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为250克每0.5毫米每250克)和0.20 米厚砂砾石垫层。修整后坝坡,恢复草皮护坡。恢复坝体前、后坝坡排水沟长306米,采用C25 现浇混凝土矩形结构。新建坝顶道路110米,砂砾石路面宽5.5米。
(二)新建泄水建筑物工程。由进口段、控制段、一级明渠段、一级陡坡段、 一级消力池、二级明渠段、二级陡坡段、二级消力池及海漫组成,总长142米。进口段采用钢筋砼八字墙结构,长15.0米;控制段长6.0米,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断面尺寸宽为3.0米,高为5.6米;一级明渠段长10米,一级陡坡段长40米,一级消力池长18米,二级明渠段长15米,二级陡坡段长23米,二级消力池长10 米,均采用钢筋砼矩形结构。海漫长5.0米,为格宾石笼结构。溢洪道局部湿陷性黄土地基采用素土挤密桩处理。
(三)上坝道路改造工程。 改造上坝道路460米,砼路面宽3.5米。
(四)机电、金属结构及通信自动化工程。 安装变压器 1 台、低压配电柜1 台等;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长0.7公里,并配套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套输水塔闸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3月28日9时 00 分至 2023 年4月 3 日24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建博
电 话:18795392252
代理机构: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金凤区满城街上海西路金水湾六楼601室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15809666277、13995299361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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