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温控医药货物专用库四害消杀及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1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温控医药货物专用库四害消杀及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控医药货物专用库四害消杀及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实施内容 | 频率 | 服务时间 |
1 | 对国际1号货站C仓冷库区域喷洒(投放)除“四害”及消毒药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库区周围、库区的卫生间、办公房、辊道台等。 | 2次/月 | 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五 |
2 | 对国际1号货站C仓冷库外围区域草坪、花坛、果树喷洒投放除“四害” 药物。 | 2次/月 | 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五 |
3 | 提供蚁类防治服务:发现货站C仓内存在蚁类或蚁迹时,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治理。 | / | 合同期内 |
4 | 在国际1号货站货站C仓冷库区域范围内配置 30个鼠屋,并及时更换鼠药和损坏的鼠屋。 | / | 合同期内 |
5 | 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真实有效的《四害密度监测情况报告》。 | 每半年1份 | 每半年最后一周提供 |
6 | 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第三方出具的《四害密度监测情况报告》。 | 每年1份 | 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2.采购内容: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温控医药货物专用库四害消杀及环境监测服采购(总面积约3000㎡,不安排现场勘查),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项目最高限价:总额19.3万元(不含税限价182075.47元),合同约定服务频次标准,并按季度结算。本项目报价为报价人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所需要的服务费、人工费、材料、交通、检测、设施设备、利润,各种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服务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服务地点: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空港北二路国际1号货站电商园区。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三、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 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16:00至2024年1月11日11: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第三部分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的具备各种除“四害”消杀与四害密度监测服务能力,提供在报价人经营范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有除“四害”消毒服务、四害密度监测服务等与采购方采购需求相关业绩1份。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内容、盖章页等合同材料或发票等证明资料)。
3.报价人需具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格证书》(A级)、拟投入本项目的操作人员需持有效的《病媒生物防治上岗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6.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8.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9.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9.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9.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9.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9.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采购方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采购方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10.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10.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0.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10.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0.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10.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10.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10.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10.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10.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10.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10.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10.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0.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10.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10.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10.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10.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10.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10.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10.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10.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0.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五、服务内容(用户需求)
1.服务要求及标准:
(1)需满足物流公司温控医药货物专用库 (CEIV 认证专用)服务标准及要求。
(2)需满足IATA TCR、GDP及GSP中国药品冷链运输相关规则要求。
2.按采购内容及频次要求对鼠、蝇、蚊、蟑螂、白蚁、植物病虫害等进行控制和消杀。
3.操作要求:
(1)中标方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和范围提供对应服务,
(2)中标方上岗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病媒生物防控上岗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统一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3)中标方负责防鼠设施建设、维修保养及投药,保证防鼠设施正常使用;
(4)中标方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提前向招标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中标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和产品标准号)或使用广州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进和认定的产品,提供所用产品毒性监测报告。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国家明文禁用的药物,如果药物使用不当,或报价人未按正常操作规程投(施)药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引起人、畜中毒事故中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6)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日常工作应按时按质进行;
(7)在服务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中标方应负违约责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无条件增加施药次数和改善施药技术:
A. 活鼠、新鲜鼠咬痕、新鲜鼠粪超标的;
B. 成蝇、成蚊、蟑螂、成若虫密度超标的;
(8)务质量应达到爱卫会《广州市除四害标准》,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整改,中标方无条件增加施药次数和改善施药技术直至达标。
(9)承担派驻工作人员劳保和工伤、意外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及其他后果。
(10)中标方能够提供详细的使用药剂情况,内容包括:药剂名、型号、主要成分;许可证号;最大致死剂量(如有动物实验结果的需提供: 急性口服毒性、急性皮肤毒性、急性吸入毒性、过敏潜质等相关剂 量数据);误食、误吸、误触的急救措施。上述在使用的药剂发生改变时需及时通知招标方。
六、 消杀标准
(1)灭鼠标准
A. 粉迹法不超过5%、鼠夹法不超过1%;
B. 办公区域(以15平方米标准房间计)有新鲜鼠迹(鼠洞、鼠粪、鼠咬痕、鼠路)的不超过2%;
C. 库区内及空、陆侧累计面积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标准:
A. 容器积水蚊幼孳生率低于5%;
B. 有蚊虫房间少于5%,有蚊虫房间每间平均不超过3只。
(3)灭蝇标准
A. 办公区域有蝇房间少于3%;
B. 库区内及空、陆侧不超过5%;
C. 苍蝇的蛆或蛹检出率不超过2%。
(4)灭蟑螂标准
A. 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B.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七、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纪检室投诉。
联系人:贝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4813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86138330
邮箱:lizhexiao@gdairport.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空港北二路白云机场国际1号货站采购
采购文件详见从附件下载
6383989829897441972700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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