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6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0万片打印机墨盒芯片项目 | 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镇西南路111号 | 湖州捷冠科技有限公司 |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打印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打印机耗材作为打印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随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打印机耗材芯片则是打印机耗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此背景下,湖州捷冠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镇西南路111号,购买浙江双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双林产业园)738平方米闲置厂房,购贴片机、固晶机、回流焊等设备,实施“年产4000万片打印机墨盒芯片项目”。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备案文号为:2310-330521-07-02-603859。 | / |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水艺诚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①胶水废气:环氧树脂胶固化后产生的胶水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由收集管道直接与出烟口紧密连接。该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②锡膏废气:印刷、回流焊工序使用无铅锡膏。印刷、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锡膏废气(污染因子以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其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经各自管道收集后合并至排气筒DA001一起高空达标排放。 ③清洗废气:由于废气产生量极小,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预计无组织排放可达标。 3)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 4)噪声 本项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多为低噪声的全自动精密仪器,不涉及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为进一步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加强职工的操作技能和环保教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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