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201.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3-00260
预算金额20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冰冰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03-00260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先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4号

中标(成交)金额:2,016,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C13040000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区域为:以人民广场为中心,东起奉天街、南至市府大路(小西路)、西至青年北大街、北至府前巷围合区域内(含上述街路)步行街以及附属街路。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沿街兜售、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店外经营、店外摆放、违规商亭、乞讨行为、乱贴乱画、露天烧烤、处理私搭乱建等工作,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负责: 1、配合、协助做好市容环境监护和监督工作; 2、完成所辖区域内环境重点部位的值守和巡查工作; 3、劝导、说服所辖区域内城市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4、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1.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遣的人员岗位数量、具有监督考核管理权限,对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2.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 3.派驻队长1人,受采购人的直接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队长,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对不称职的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 4.中标人派驻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中,应设置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管理人员。 5.中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辅助服务方案、组织架构、日常管理等内容的规章制度。中标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及人员的安排与管理须报采购人同意。 6.采购人不提供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中标人自行解决。 7.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负责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并报备采购人。如因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巡防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三日内予以补充;如不及时补充,采购人将按照每天每人全部工资费用扣减服务费。 8.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做好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措施工作。如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或者生病,人身事故及意外死亡等情况,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人须为在岗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在上岗期间必须规范着装。同时,配备必要的装备。 10.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1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服务内容。 12.中标人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13.中标人派驻的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给群众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触及法律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置并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14.中标人派驻的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按照劳动法用工要求,每人每周不低于四十小时工作时间。并需服从采购人临时加班需求,加班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15、因服务项目地理位置特殊,不定期存在特殊任务,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及时增加人员配置,制定临时用工协议,服从安排。 (二)工作要求 1.中标人派驻的城市市容环境监管巡查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为保证工作质量,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实施考核。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两年分别按照中标金额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安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严格管理,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保障采购人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街路市容秩序;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 3、巡查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保持执勤岗位卫生整洁; 4、对采购人交办的临时事项要做到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薇、万萌、伍丽娜、李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金额×2(项目服务期限两年)为基数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25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联系方式:  024-22723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汇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908)、(909)、(910)           

联系方式: 024-86412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冰冰           

电 话:1830403682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服务公开--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人民广场区域城市维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先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排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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