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产业单位2024年第二十六次非物资固定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施工类)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产业单位2024年第二十六次非物资固定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 (施工类)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批次编号:SFSJ-202426-TF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产业单位2024年第二十六次非物资固定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施工类)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详见附件一)。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关于提出异议或投诉的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电话和邮箱(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028-60673102,272787411@qq.com
投诉电话(项目单位):028-68367248
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应答报价(万元或%) | 质量 | 工期/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专业分包 | 01 | SFSJ-202426-TF-SG1-01 | 西南地质调查中心二期电缆保护工程和成渝中线35kV林台线2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 | 四川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76.593281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唐小玲 | 二级建造师 | 川 251202120220805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2 | 专业分包 | 02 | SFSJ-202426-TF-SG1-02 | 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成都段35kV林台线6#-7#塔线路临时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通信专业分包 | 四川省鹏晨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 | 5.99305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王革刚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10201024993 | 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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