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A3302260300023874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330226-04-01-718573
预算金额270.52万元
招标公司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工1570682276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娄佳139582434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A3302260300023874001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06 18:46:31 【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2307-330226-04-01-718573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706822765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联系人:娄佳
电话:13958243469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约1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000万元。建设规模:海塘维修加固总长度约 5.2km,配套改建下塘闸(1 孔×2.0m)、五七闸(1 孔×2.0m)、桔场闸(1 孔×2.0m)启闭房及金属结构维修改造,新建防汛通道 5.2km 及相应的配套桥梁 4 座,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海塘等级为2级海塘,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长街镇。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和测量、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
||
招标条件:
|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07-330226-04-01-7185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约1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000万元。建设规模:海塘维修加固总长度约 5.2km,配套改建下塘闸(1 孔×2.0m)、五七闸(1 孔×2.0m)、桔场闸(1 孔×2.0m)启闭房及金属结构维修改造,新建防汛通道 5.2km 及相应的配套桥梁 4 座,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海塘等级为2级海塘,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长街镇。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和测量、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
||
招标规模:
|
海塘维修加固总长度约 5.2km,配套改建下塘闸(1 孔×2.0m)、五七闸(1 孔×2.0m)、桔场闸(1 孔×2.0m)启闭房及金属结构维修改造,新建防汛通道 5.2km 及相应的配套桥梁 4 座,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海塘等级为2级海塘,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长街镇岳井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3874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2,705,224.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承担水利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二)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3.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06至2024-08-28,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2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8225191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8-06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