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原南岳电信宾馆电梯更换及旧电梯处置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HNZT-2024-12955),比选人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原南岳电信宾馆电梯更换及旧电梯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预算金额:903601.73元(含税),费用按所占股份比例分摊: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的产权占比79.56%)、湖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的产权占比20.44%)。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主楼2台电梯进行更换,同时对电梯轿厢扩容,具体情况为衡阳市南岳区原电信宾馆2台(群控),本项采购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原有电梯拆除和处置、井道整改、电梯采购、包装、运输,储存、安装、调试、验收及2年质保期等工作。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起开始计算,60个日历日内设备进场。
1.2.4工 期:从设备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45个日历日内项目整体完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
1.2.5质量要求: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电梯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2.6质保期:整体项目免费保修2年,自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完并取得质监局运行合格证且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03601.73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6个月(2024年5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或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 如参选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2.3.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附参选货物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3.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4 如参选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2.4.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2.3.1款、第2.3.2款的要求;
2.4.2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参选的唯一授权,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函;
2.4.3所投电梯代理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与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 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本次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进行文件获取(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2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缴费、下载比选文件。
4.3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获取,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包,通过银行转账(账号见第一章第8条联系方式)缴纳获取比选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4.4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进入“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获取操作,获取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获取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5获取比选文件统一开具湖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纸质递交,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天园研发楼1楼108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要求: \ 。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七楼711号办公室
联 系 人: 黄世红
电 话: 18907319091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招 标 师:谭龙江、张进进、李光石、吕洁、王敏、沈斌
联 系 人: 冯巾帼、李光石、谭龙江、王敏
电 话: 13319510207(冯)
电子邮件: 2065203767@qq.com
比选文件及参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2001328184
联 行 号:313551096021
比 选 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