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330国道洞头峡跨海大桥防撞浮箱打捞维修工程(第二次)的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qgs6452bb26ebaf5d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郑凯挺0577-883702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330国道洞头峡跨海大桥防撞浮箱打捞维修工程(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52bb26ebaf5d3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08-20  17:00前(节假日除外)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8月20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外地可传真或邮件送达,传真:0577-88370255,邮箱:1589009783@qq.com签字(盖章)。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  

3、意见接收机构: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4、联系人: 郑凯挺     

5、联系电话: 0577-88370285,13634235000 

6、联系邮箱: 158900978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信息:

  • 330国道洞头峡跨海大桥防撞浮箱打捞维修工程(第二次)采购文件.docx

    106.2K

  • 工程量清单.xlsx

    30.6K

  • 编制说明(5).docx

    12.0K

  • 330国道洞头峡跨海大桥防撞浮箱打捞维修工程施工图(1).pdf

    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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