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5.1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fx2024-007号
预算金额15.18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老师13140098782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158037400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XCFX2024-007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第一标段: 中标人: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15.188 万元 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CFX2024-007 号(招标文件编号:XCFX2024-007 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五金路 217 号 中标(成交)金额:15.1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 1 台(详见采购需求) 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岳电欣、司艳华、齐洪雨(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标准收取,不足 1 万元的按 1 万元 收取,由成交人承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 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颍川街道阳翟大道金苑新城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13140098782 2.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静波宁武苑 1 号楼南侧商铺二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580374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5803740033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蓝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颍川街道阳翟大道金苑新城薛梁靓 联 系 人:薛梁靓 电 话:131400987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丰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万丰路静波宁武苑 1 幢商铺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15803740033 电子邮件: 22286075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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