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欣娜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丛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21: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丛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丛审批[2023]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丛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1.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改造提升便民活动广场 17 个、硬化修复道路路面 39.55 万平方米、铺设便道 75744.12 平方米、铺设路沿石 56170.09 平方米、停车场7000 平方米等;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治理坑塘 10 处、修复破损墙面 40000 平方米、铺设林下停车场 4285.69 平方米、改造老年活动中心 45 平方米等。

2.1.3项目实施地点及标段划分: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和黄梁梦镇,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6 00:00:002023-05-2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0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75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5-21号建华城市广场B座2609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蔡健   联系人: 李欣娜
电话: 0310-3136476 电话: 1378503302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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