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5 21:52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丛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丛审批[2023]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丛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1.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改造提升便民活动广场 17 个、硬化修复道路路面 39.55 万平方米、铺设便道 75744.12 平方米、铺设路沿石 56170.09 平方米、停车场7000 平方米等;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治理坑塘 10 处、修复破损墙面 40000 平方米、铺设林下停车场 4285.69 平方米、改造老年活动中心 45 平方米等。
2.1.3项目实施地点及标段划分: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和黄梁梦镇,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6 00:00:00 至 2023-05-2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0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