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3南环大桥及S329通榆河大桥桥梁健康检测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2023-Q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3南环大桥及S329通榆河大桥桥梁健康检测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G343南环大桥及S329通榆河大桥桥梁健康检测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2023-Q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G343南环大桥位于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120+244,总长440m,跨越5级航道西塘河。桥梁建于2008年,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宽23m,桥梁跨径组合为(8×25+1×55+7×25)m,引桥为25m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主跨为单孔55m跨径的下承式系杆拱桥。
(2)S329通榆河大桥位于盐城市阜宁县境内,全桥共分为左右双幅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上部结构主跨为 86.8m(系杆拱桥)。桥梁中心桩号K64+196,桥面全宽30.8m,主桥上部结构为混凝土系杆拱,下部结构为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主桥分左右幅,单幅拱桥包含2片混凝土拱肋,每片拱肋设置 16根刚性吊杆,全桥共计4片拱肋、64根吊杆;主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系梁和横梁,钢筋混凝土结构拱肋和风撑,吊杆采用柔性 PES吊索以及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2.2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2023-QLJC标段。招标范围:对盐城市已建成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2座桥梁(G343南环大桥及S329通榆河大桥)进行系统及设备日常维护,包含人工检查、定期提交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和年度养护运行分析报告等工作,包括监测数据能安全及时上传至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现系统正常运行分析、预警和响应等,确保桥梁检测系统正常运行,桥梁安全使用等。监测内容包括:环境温湿度监测、风速、风向监测、结构温度监测、地震动监测、船舶撞击监控、主梁位移监测、梁端转角监测、主梁和主塔关键截面应变监测、斜拉索索力监测、主梁和主塔振动监测、典型裂缝监测等。
2.3 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CMA)。
3.1.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座系杆拱桥梁结构健康监测项目(以系统生成报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可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满足的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系杆拱桥梁结构健康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报表4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2.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系杆拱桥梁结构健康监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报表4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指2022年6月(含)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相关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3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地 址: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7F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5-88111102 联系电话:13338939126
8.其他
8.1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2 月 21 日下午3:00 时整。
8.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