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土出让告字〔2023〕第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 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时间 |
马政储出2023-16号 |
阳湖片区9号居住地块 |
东至梅花路,南至规划七路,西至平山路,北至梅山路。 |
55099(82.6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住宅:1.0≤R≤1.5 商业服务业:0.5≤R≤0.8 |
住宅:70年,其他按照法定最高年限 |
46100 (其中住宅44000万元;商业服务业2100万元,出让竞价时,住宅用地价格变化,商业服务业用地价格不变) |
9220 |
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4个月内竣工 |
马政储出2023-17号 |
阳湖片区10号居住地块 |
东至梅花路,南至阳湖路,西至平山路,北至规划七路。 |
25929(38.8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住宅:1.0≤R≤1.1 商业服务业:0.5≤R≤0.7 |
19700 (其中住宅19000万元;商业服务业700万元,出让竞价时,住宅用地价格变化,商业服务业用地价格不变) |
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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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储出2023-18号 |
阳湖片区11号居住地块 |
东至规划九路,南至汇林路,西至梅山河水系、平山路,北至规划八路。 |
20076(30.11亩)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住宅:1.0≤R≤1.4 商业服务业:0.5≤R≤0.9 |
15500 (其中住宅14400万元;商业服务业1100万元,出让竞价时,住宅用地价格变化,商业服务业用地价格不变) |
3100 |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2023年12月20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至50%(含土地竞买保证金),剩余50%的余款可分期缴纳,6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的70%,9个月内缴纳至出让金总额90%,一年内须全部缴清。
2.出让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的,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二)项目建设要求:
1.地块所需配套社区用房、养老设施、托育、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在周边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集中设置,本地块无需配建;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
2.马政储出2023-1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商业服务业地块范围内设置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竞得人按不低于450元/平方米的标准代建水系西侧绿化约1500㎡,方案报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指定部门(单位)。
3.马政储出2023-17号地块:竞得人按不低于450元/平方米的标准代建地块东侧、南侧沿街绿化和街角绿地约6000㎡,方案报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指定部门(单位)。在地块东侧建设一座人行或可作为消防通道的桥梁,方案报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雨山区政府。
4.马政储出2023-18号地块:竞得人按不低于450元/平方米的标准代建规划九路与汇林路东南角街角绿地约500㎡,方案报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实施,建成并经验收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指定部门(部门)。
5.本次出让地块内多层住宅建筑可设置露台,露台不得设在住宅北侧,不得临城市干道,露台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建筑面积的15%。
6.地块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停车配建、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及景观等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在报名同时提交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竞价时限为每轮2分钟。
四、竞买登记
(一)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7日10时至2023年11月27日16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二)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三)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马鞍山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2023年11月7日10时至2023年11月27日16时,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五)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5200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五、本次拍卖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和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纳至专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3年11月27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行。
马政储出2023-16号地块定于2023年11月28日10时举行拍卖。
马政储出2023-17号地块定于2023年11月29日15时举行拍卖。
马政储出2023-18号地块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举行拍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马政储出2023-16号地块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二)马政储出2023-17号地块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5时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三)马政储出2023-18号地块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四)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清单。
(五)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2373676(温女士) 0555-5200196(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zrzyhgh.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