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招标公告-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戚艾芸0519-81591682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珠0519-856062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
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1).zip
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1).zip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附件一:招标公告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二、商务标: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按签到顺序先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2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评标办法附件二: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三、打分(100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2%、3%、4%、5%、6%、7%、8%、9%、10%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3.5万元。
附件三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事项: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四、定标
严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诺自开评标之日起,如有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务必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进入开标会场后,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隔开至少一米距离,不互相交谈、不中途摘下口罩、不在大楼内串门、扎堆、抽烟等。承诺该同志在进入开标现场之前,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到达开标现场,主动配合门卫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来访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提前出示健康码(必须显示绿色)、行程码(必须显示绿色)及健康承诺书。未佩戴口罩及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2℃的,不进入参与投标。该同志近14天未到过新冠病毒重点疫情及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重点疫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接触过新冠病毒疑似或确诊患者,未接触途径重点地区在常隔离观察的人员。该同志未出现过发热、咳嗽症状,身体状况良好。参与投标或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兹证明(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员工,居住地址:。本公司承诺下列情况:健康承诺书
附注:本承诺书在到达开标现场后主动提供,无需装订入资审材料,如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注册建造师不是同一人,则两人需同时提供本承诺书。(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均无效)。日期:2022年11月14日日期:2022年11月14日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人(盖章):以上情况本公司已经过认真核实,参与投标或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单位(章):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人(章):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名称: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常州市建设工程
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目录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发放时间:2022年11月08日法定代表人(签章):
六、开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报价二、招标文件一、总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二章合同九、附件1:评标细则八、授予合同七、评标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投标函一、投标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规范
表-0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封面投标总价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投标报价汇总表4、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表-1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9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2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6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表-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2-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4计日工表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1、表3.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三、辅助资料表表2-13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表-2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4、表3.5劳动力计划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落实(1)建设用地已落实2、现场施工条件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涉及部分工程(一)、工程概况一、总则
5、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工程资金来源自筹(5)其它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对现场施工条件等与投标相关的条件进行考察,并以书面形式给予招标人答复。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4)有关勘探资料已齐全(3)施工用水、电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用电、用水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调整。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四)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投标费用
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六)招标文件的修改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方式: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修改通知,进行修正。(五)招标文件的澄清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要求执行。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七)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⑨其他的相关资料。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⑤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取。④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列金额不得变动和更改;材料暂估价(材料单价中已包括场外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中不含规费和税金)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费均为估算、预测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③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计取,不得改变。②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上述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①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4、相关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8)投标人根据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临时设施费的投标报价。7)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的综合单价。6)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招标文件的约定。5)工程量清单中除暂估价材料(设备)外的其它材料(设备)价格由投标人根据清单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考虑风险费用。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
6)苏建价(2008)67号《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5)苏建函价〔2021〕37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4)苏建价(2014)299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3)苏建价(2014)448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贯彻意见;2)常建[2014]279号文件(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1)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常州市建设工程补充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
3)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根据下列依据编制: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1)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5、招标控制价8)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相关规定。7)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按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常建[2019]1号文执行。本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⑥常州市2022年7月份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2022年7月没有的按月向前顺推);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参照市场价;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④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6)招标控制价经公布无异议后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构成约束。5)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并通知所有投标人。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⑧其他的相关资料。⑦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管理暂行办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提供原件(2)投标担保(1)投标函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九)投标担保3、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按规定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其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不装订。(7)辅助资料表(6)投标报价(5)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
3、现场踏勘时,各投标单位的人、物安全,由各投标单位自己负责,招标人不承担出现意外伤害引起的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十)勘察现场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工程竣工后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退还。1、投标保证金:8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本,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密封、标志。没按规定装订、密封、标志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十三)投标截止期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1、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十五)开标六、开标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未提供法人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5、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十六)评标七、评标6、其他(7)提供材料有瑕疵的;(6)未参加开标会议的;(5)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
(5)详细评审;(4)初步评审;(3)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及清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清标工作小组;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①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2、清标(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1)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3、评标活动⑥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⑤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④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2)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的一定幅度为标准;(1)以招标人设定的标底价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5、本工程过高的投标价格的具体标准为下列第(1)种方式:(1)评标办法经评审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细则为:(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评标。(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3)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2)施工方法是否正确;(1)工程内容是否完整;6、过低的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类因素进行重点分析:(3)以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平均价;(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格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撰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8、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10、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
(二十)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如未说明,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二十二)中标八、授予合同(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均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人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评标办法附件1: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二十三)合同签订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三、打分(100分)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二、商务标: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按签到顺序先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2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3.5万元。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四、定标(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2%、3%、4%、5%、6%、7%、8%、9%、10%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一)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章合同条款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三)专用条款(二)通用条款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资金来源:国有。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魏村街道。1.工程名称: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二、合同工期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人民币(大写);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投标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等同合同的法律效力。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联系电话:/。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投标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等同合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前。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各类报表、验收资料及竣工资料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经审图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含竣工后提供的二套竣工图);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文件。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2)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1.11知识产权
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发包人要求执行。联系电话:;姓名:;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发包人档案编制要求。(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所有书面和电子竣工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熟悉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情况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文件。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不得。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000元/次。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办公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8个小时,发包人将进行考勤,如果违反,承包人按照5000元/次进行处罚,在结算中扣除。如果违反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通信地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不得。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不得。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不得。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即中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专业工程分包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不得。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
5.工程质量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时。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工程未达到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合格外,还需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1%违约金,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验收不合格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返工等相应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5.1质量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核定后计取。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6.1.5文明施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网络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2)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14天内。(3)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一、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三、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五、季节性施工措施;六、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七、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4)承包人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如有需要,另行商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7.3.1开工准备7.3开工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严重影响(延误10天以上)的设计变更、因地质情况引起的地基基础处理。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后7天内。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则按延误合同工期的天数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0.2‰/天的逾期竣工违约金。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1)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申请材料报送后一周内,承包人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并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一旦发现未经监理、发包人认可而擅自使用,则材料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关损失,由此引起的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如将未报验的材料或不合格材料用于施工,一律重新进行材料报验,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罚款2000.00元/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另行协商。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需要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均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临时设施费用中;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负责接计量柜及水表,并负责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常新政〔2014〕148)的要求。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3)优惠让利幅度:。(2)变更项目清单计价综合单价的结算方法: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的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承包人根据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编制并按投标时的下浮幅度优惠让利,其中材料价格按中标当月信息指导价,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定后执行。(1)变更项目工程量结算方法:由承包人提出,按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审定后的数量进行结算。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6)工程变更按照常新政[2014]14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5)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综合单价分析,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发包人不予签认。(4)总价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不随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的增减而调整)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经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使用。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合同价格。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常建【2014】279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时主要材料在施工期间采购当月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上的信息指导价(除税)中相对应的单项材料算术平均价格如与2022年7月信息指导价(除税)相比在±5%(含±5%)范围以内则不予调整,如超出±5%范围的,超过±5%部分的差额予以调整。施工期间必须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时间确认签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人工工资的市场价格波动、材料费(常建【2014】279号文件说明范围除外)、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波动和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因设计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损失的风险)。合同约定的市政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1、单价合同。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2.5工程款支付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工程审计由建设方委托,审计模式由委托方确定。工程采取竣工结算审计模式的,审计核减额在6%(含)以内(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x100%≦6%的审计费由审计委托方承担,审计核减额在6%以上(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x100%>6%的审计费即〔(1-6%)x送审价-审定价〕x3.5%费用由施工方承担。(2)工程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审计核减额在5%(含)以内(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x100%≦5%的审计费由审计委托方承担,审计核减额在5%以上(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x100%>5%的审计费即〔(1-5%)x送审价-审定价〕x3%费用由施工方承担。1)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审计后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70%,审计后满二年付至审定价的90%,审计后满三年付清。结算方式为50%银行承兑汇票,50%支票。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招标控制价核定的税率为准)。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两年。15.2缺陷责任期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1、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函、设计交底纪要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21.其他条款(2)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4、承包人有责任也有义务配合好管线、土建等施工单位的工作,有义务配合好发包人解决各项外部矛盾,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3、要求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承担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2、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或投标时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不能按时到位,该情况将按违约处理。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办公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8个小时,发包人将进行考勤,如果违反,承包人按照5000元/次进行处罚,在结算中扣除。如果违反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病区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二、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工程量清单(另附)四、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投标人(章):施工投标文件工程标段(封面)
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致:(招标人名称)投标函一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纪要、补充说明、中标通知书等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造价编制员、安全员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工指令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为。万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单位(签章):
授权人:(盖章)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
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委托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致:授权书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单位:部门:职务:
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施工单位(章)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6.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投标人(盖章)投标工期: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汇总表
2、表-0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0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8、表-1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7、表-12-1暂列金额明细表6、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表-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表-09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3、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表-2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表-16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12、表-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1、表-12-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0、表-12-4计日工表9、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投标总价17、表2-13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16、表-2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5、表-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投标人: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投标总价(小写):______
表-08表-04编制时间:年月日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表-12表-11表-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