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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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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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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 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3年7月,我街道完成了《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商住类更新单元总面积约32.91公顷,北临鸿福路,西接银树路、南接怡丰路,东至洋田沥村。本次调整落实更新单元前期研究方案,调整范围涉及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范围面积约76.82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涉及以下调整内容:
(一)单元范围内用地布局调整:一是集中布局公共设施用地,将公园、小学等用地集中布局于单元中间,围绕公共设施布局商业和居住用地。二是调整地块用地面积,通过增加项目内部支路,提高路网密度,缩小地块用地面积。
(二)单元范围内用地功能调整:一是提高商业功能占比,增加商业金融业用地(C2),原控规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R2+C2),调整后商业、居住功能用地面积占单元用地面积比例为54.69%。二是落实单元拆除范围外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R2+C2)、建筑面积和人口,不设其他地块开发指标。调整后单元范围内绿地面积减少0.43公顷。
(三)单元范围内开发强度调整:根据前期研究方案,落实单元拆除范围内地块容积率,居住功能为主的地块容积率由2.2提高至4.04—6.02,商业功能为主的地块容积率为6.62—7.38。调整后单元范围内总建筑量99.01万平方米,对比原控规增加52.4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增加24.72万平方米,商业增加27.69万平方米,调整后总人口增加8692人,毛容积率由1.42升至3.01。
(四)单元范围内建筑限高调整:商业金融业用地建筑限高提高至190—210米,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建筑限高提高至150米。
(五)单元范围内建筑密度、绿地率调整:结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以及前期研究建筑概念方案论证,对不同用地性质落实不同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C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R2+C2)建筑密度为40%—50%,绿地率≥25%。
(六)单元范围内道路交通调整:一是拓宽银树路、金树路,道路红线由原控规18米拓宽至24米。二是增加三条内部支路,路网密度由原来的9.38千米/平方千米增加至12.91千米/平方千米。三是道路断面优化:改造现状金树路、银树路、泰和商业街、怡丰路、红棉路和金锡路道路断面,对部分主要道路交叉口进行车行道展宽,改造公交首末站为港湾式公交站,调整道路红线范围。
(七)单元外影响范围调整:一是已批已建项目调整,单元范围外控规调整影响范围内共有7个已批已建项目,主要为商住用地和居住用地;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已批规划方案落实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及相关指标,调整后相比原控规总人口增加3816人,绿地面积减少2.69公顷。二是落实F-08地块已批已建项目现状9班幼儿园。三是F-06地块调整,因本次调整更新单元范围内落实60班小学,原控规F-05地块(小学用地)单元外用地合并至F-0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F-06地块用地面积增加12445平方米,容积率由1.77反算为1.51,调整后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人均居住面积按现行标准37.5平方米/人计算,规划人口增加589人。四是单元范围外规划金锡路道路红线以虚线预控远期线位,与单元内道路红线衔接。
(八)公共配套设施调整:根据更新单元前期研究方案,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种类、位置、规模及相关绑定要求。
(九)市政设施:对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管网设施进行优化调整。
(十)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增加配建车位说明、海绵城市控制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要点、公共设施配套说明、城市设计和地下空间管控要求、已取得合法手续的用地及建筑物管控要求,公共道路控制要求以及轨道管控区等说明。
三、公示时间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6日。
四、公示方式
《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城街道行政中心大楼公告栏、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公示栏、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商住类更新单元现场。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广播电视台。
四、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ghsdc@sina.com”(东城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东城大道东城街道行政办公大楼三楼东城规划管理所”(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东莞市东城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22331772。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东城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8日
相关文件:
序号 | 文件名 |
1 | 1691468599075_【20230808】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东莞市东城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F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pdf |
2 | 1691468599047_(调整前后对比)【20230725】东城南片区N-F-F.pdf |
3 | 1691468599015_(调整前后对比)【20230725】东城南片区N-D-D.pdf |
4 | 1691468598987_(调整前后对比)【20230725】东城南片区N-B-B.pdf |
5 | 1691468598959_(调整前后对比)【20230725】01 东城区南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0坐标)-模型.pdf |
市民意见:
有效的反馈意见,应包括反馈者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个人则提供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照片,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照片)。 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请打包上传。有效的反馈意见,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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