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南港工业区港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为:南港工业区港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沥青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 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4cm(AC-13C) | 详见设计 图纸 | 吨 | 980 | |
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6cm(AC-20C) | 吨 | 1360 | ||
备注: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
2、结算与付款
2.1采用固定价格结算
2.1.1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上月 21 日到本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期。
2.1.2每月下旬,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货款结算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1.3买方收到2.1.2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结算时,买方将扣留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并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70%的货款,90天内再支付该批物资价值25%的货款,质保期满再支付剩余5%质量保证金。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180天。
2.1.4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180天 。
2.1.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2.2 质量要求:
2.2.1合同下交付的合同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2供货过程中验收不合格时重新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2.3 提供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材质单
3、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4日前可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ps://purportal.crccep.com获取相关询价文件,收到我单位询价采购文件请于2024年12月28日下午15:00前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tps://purportal.crccep.com速参与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
4.2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地址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供应商加密投标:投标供应商需申请CA办理,在投标时需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在开标后须按时进行解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包件GXL-202412-03:本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前,延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汇款时需备注采购编号,包件号等信息。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及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河东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16000910066
采购及组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港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13820367667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港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