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万维智慧安防小区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兰州万维智慧安防小区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GSDX2023-412),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
本次智慧安防小区通过建立各类人员专题库,实现对人员的精细化标记与管理,建立重点人员库、陌生人员库、特殊人群库、居民白名单库、针对重点人员进行精准布控,实时监控并定期发送分析结果报告,对经常出入小区的陌生人进行研判预警,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警”显著降低案发率,提高破案率,为治安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对相关要素进行重点采集,实现社区态势动态可知;建设智慧社区信息资源库,搭建集智慧安防小区规范化管理、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和智能预警研判为一体的智慧安防小区信息系统,实现社区要素可查、可防、可控,打造“基础工作信息化、预警研判智能化、服务管理便捷化、监督考核规范化”的新型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推动形成数据智能采集、管理高效有序、防范智慧有力的现代社区警务新模式。
1.2 采购预估金额780万元(含税),税率6%。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建设地点及交付期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 |
1 |
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
兰州万维智慧安防小区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1)互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扩容服务:互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增加前端设备4500路的接入服务,同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1.3.0;同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1.3.0-SSC1.2.0(xcascade级联)1.跨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2.跨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 (2)互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14 类数据软件对接开发服务: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14 类数据软件对接开发服务发服务使原平台具备14类(采集设备信息、小区信息、楼栋信息、单元信息、房屋信息、小区人员信息、小区人房关系信息、小区车辆出入口信息、小区机动车信息、小区门禁点信息、人脸抓拍信息、机动车通行信息、门禁进出记录信息、通用图像信息)数据承载、新建前端设备接入、流媒体转发能力。 (3)互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接入扩容服务:行互联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扩容服务, 使原平台具备14类(采集设备信息、小区信息、楼栋信息、单元信息、房屋信息、小区人员信息、小区人房关系信息、小区车辆出入口信息、小区机动车信息、小区门禁点信息、人脸抓拍信息、机动车通行信息、门禁进出记录信息、通用图像信息)数据承载、新建前端设备接入、流媒体转发能力。1.同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扩容,2.跨网环境下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扩容 (4)技术服务:摄像机、门禁一体机及辅材的集成、安装、调试等配套技术服务。 (5)传输链路:1221条100M专线,满足上传视频,人脸抓拍,人脸识别门禁照片数据传输等数据传输。 |
甘肃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完成交付。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8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 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 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
公司兰州分公司 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3号34号一层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730000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 系 人:朱宏、李毅
电 话:18153997132 电 话:18009404011、177399797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6147763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62106017301801005825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