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限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第二年度合同期限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第三年度合同期限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年度合同金额为:349325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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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1、[endif]一日一清洗,目测无污渍、擦拭无积垢。
[if !supportLists]2、[endif]中标人应按《天心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履行清洗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if !supportLists]3、[endif]根据项目工程量,中标人必须配备作业人员20人(含)以上,随车作业人员应符合劳动法规定,中标人必须为参与清洗保洁的员工购买保险。
[if !supportLists]4、[endif]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22:30-06:30)对交通设施进行清洗(遇重大检查或恶劣天气需要补洗的白天服从补洗安排)。
[if !supportLists]5、[endif]中标人承诺至少提供4辆多功能护栏机械清洗车及至少两台日常巡查车辆,实现人工加机械洗抹的作业方式,并安装GPS终端,接入区智慧环卫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系统。
[if !supportLists]6、[endif]遇特殊情况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线路、重大活动和各类迎检保障等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洗,不额外增加费用。
[if !supportLists]7、[endif]清洗期间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身着反光背心,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if !supportLists]8、[endif]中标人在清洗保洁中必须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工作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if !supportLists]9、[endif]中标人在清洗前,协助对车辆刮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护栏错位变形需维护恢复安装后再进行清洗作业。
[if !supportLists]10、[endif]中标人必须确保:(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不良记录;(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3)使用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保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4)中标人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if !supportLists]11、[endif]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清洗维护服务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if !supportLists]12、[endif]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项目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交通离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作业。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if !supportLists]13、[endif]中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每个合同年度期内,每年在第一次付款前,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一次。
2、合同期内按照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和区环卫部门相关业务考核办法(方案)进行月考核,月考核结果作为经费结算的凭据。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结算、支付清洗费用。
(2)对于合同之外新增的清洗工作量,积极配合市、区城管或财政部门认定增补数据,按程序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天心区“交通隔高设施清洗项目”》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履行清洗责任(详见附件1)。
(2)按《天心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维护范围、维护量清单总表(详见附件2、3)承担日常工作范围。
(3)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对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遇重大检查需要补洗的及时响应服从调度安排)。
(4)安全生产:
1、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2、中标人场地、设备、车辆和人员应合理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3、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2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知识培训和应急实操演练。
7.3如因中标人的原因或瑕疵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全部的赔偿责任(偿责包括但不限于无条件退款、赔偿全部损失、全部的诉讼费用及采购人处理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用等)。
(1)在合同期内每年新增(核减)维护量,按照中标单价,委托中标人负责清洗,每年结算一次。
(2)增减量认定:以市局下发的相关新增的文件作为依据或区环卫部门、财政局对设施维护费用增减量进行核实认定,设施清洗增减量维护费用(增量设施安装时间60天以上)一次性或累计未达到合同总额的2%(不含),合同金额不变更:达到合同总额的2%(含)-10%(含),按实计量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费用增减。每6个月由中标人提交增减量报表和相关依据,区环卫部门、财政局对增减量进行核实认定,作为年度结算依据。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