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机制研究非招标选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bxs20230830-0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机制研究 |
选商编号: | FZBXS20230830-0015 |
项目编号: | |
选商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概括: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石油和中国石油相关工作先后作出13次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对中国石油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国资央企的重要政治责任。长庆油田为更好地承担“压舱石”的使命担当,必须建立健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长效机制,配套完善提升贯彻落实成效的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公司发展面临的各项问题,引领推动建设世界一流大油气田。 |
项目单位: | 办公室(党办、协调办) |
项目性质: | 服务 |
项目分类: | 三类 |
选商资格要求: |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 有效证件: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业绩要求:在企业管理或企业发展战略领域具有经过国家权威部门或专家鉴定的专业理论研究成果至少一项(须附研究成果证明);或者自2020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企业管理或战略咨询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和结算资料(发票或结算单),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无亏损;(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 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企业管理、战略研究或咨询方面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副教授或博士以上。 (2)其他人员:在企业管理或战略咨询方面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 6. 信用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提供网站截图,并附网址)。 7. 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1)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清退市场; (4)自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其他等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3-09-12 至 2023-09-14 |
采购文件获取: | 1. 谈判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 谈判文件发出地址:长庆油田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务工作科(长庆油田公司综合科研楼1009办公室)。 3.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 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闫鹏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其他: | |
创建时间: | 2023-09-11 15:11:49 |
更新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