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OA局域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
2022年11月28日 13: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OA局域网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 ||
行政区域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13: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308108354@qq.com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09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腾讯会议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浙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39606599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木垒县人民南路1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亚慧0994-4822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综合楼A单元商务办公2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程浙新13139606599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OA局域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30810835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L-2022-05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OA局域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OA局域网建设所需设备及布线,包含招标清单范围内的软硬件采购、布线、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部内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之日起,6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产品、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续服务的能力。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打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5、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308108354@qq.com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308108354@qq.com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讯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地址:木垒县人民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郝亚慧0994-4822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综合楼A单元商务办公2401室
联系方式:程浙新1313960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浙新
电 话: 1313960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