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丰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己由永丰县人民政府
以  永府办抄字〔2023〕391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经费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 永丰县水利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服务,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如果有)、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测设计规范及省水利厅的有关编制要求;
2.4计划工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按费率2.69%设定招标控制价,费率计算基础为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
2.6项目概况: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治理起点位于下石坎,终点位于下游潭头村,河道长约36.06km,主要涉及潭头村、杨梅江村、下固村、桥背村、章田村、暗坑村、汉下村、塘坑村等村庄,保护人口1.5万余人,保护农田1.3万余亩,总治理河道长度约为23.86km。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如果有)、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和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1)至(4)条
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带清晰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第(5)条 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6)条 需投标人自行出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
6.2 递交地点(或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3递交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上传。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如投标人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的则按流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永丰县水利局             
地址:永丰县城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3979601145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永丰县一峰路书香苑小区D栋1单元三楼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8879663839
 
8.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2518265
 
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计招标文件(1)(1)(1).doc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5、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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