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度市本级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68
预算金额146.6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59376999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向飞135137603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度市本级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68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度市本级不动产补充权籍调查工作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66,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66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需求包括:信阳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新七大道以南,鸡公山大街--飨堂大道以西,浉河以北,星联山屿湖以东)约7平方公里及乡镇林地(浉河港,董家河,潭家河)约14 平方公里的补充权籍调查工作。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其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并具有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其他说明: 4.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查询结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查询起始时间点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起始时间点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1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9376999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2 | |||||||||||
联系人:张向飞 | |||||||||||
联系方式:135137603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向飞 | |||||||||||
联系方式:13513760303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