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输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y-gk20240723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
招标联系人-0754-822513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54-872240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输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输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HY-GK20240723
三、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后勤社会化之医疗输送服务。医疗输送是指围绕临床需要,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的各种后勤支持服务,职能内容涉及输送、导检及生活助理等服务,能有效链接就医群众,帮助患者及时获得贴心的照护支持,是改善医院整体服务满意度的重要组成模块。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设置开放病床总数约900张,总占地面积6.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2万平方米。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医院范围内的医疗输送服务、驻科(ICU、CCU)生活助理服务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采购限价为20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时提供);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十一、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提出异议,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大峰风景区东侧
联系电话:0754-8225135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4-87224019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输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输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HY-GK20240723
三、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后勤社会化之医疗输送服务。医疗输送是指围绕临床需要,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的各种后勤支持服务,职能内容涉及输送、导检及生活助理等服务,能有效链接就医群众,帮助患者及时获得贴心的照护支持,是改善医院整体服务满意度的重要组成模块。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设置开放病床总数约900张,总占地面积6.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2万平方米。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医院范围内的医疗输送服务、驻科(ICU、CCU)生活助理服务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采购限价为20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时提供);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十一、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提出异议,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大峰风景区东侧
联系电话:0754-8225135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10楼10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4-87224019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大峰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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