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066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恭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俊玥025-8663267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用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征求意见范围: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企管部,地址:江苏省镇江句容市暨南路1号,邮编:202407,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gk212407@sina.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7209385。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监管部门处理。 
 
 
附: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066023****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ZJ066023
项目内容: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详细要求见竞争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在协议期内,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6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对应预算/最高限价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响应处理。
三、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磋商文件前须于获取时间内前往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磋商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ejy365.com)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竞争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邮寄(顺丰到付),请把收件信息发至chengjy@jcec.cn;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竞争磋商文件服务费5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X年X月X日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X年X月X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说明:响应文件无须上传至平台。
五、开启
1.时间:X年X月X日14:00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暨南路1号
联系人:杨恭新
电话:0511-8720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86632670
邮箱:chengjy@j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3300059
 
 
 
第二章 竞争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磋商,并符合竞争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满足竞争磋商邀请函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响应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5.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附件。
5.3 供应商应当使用竞争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5.4响应报价
(1)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一旦成交,总价不变。
(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6.磋商保证金
6.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1.5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6.2以电汇形式支付。
6.3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竞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按照竞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磋商保证金缴纳:采用电汇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号将保证金转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网上报名】中的‘报名回执’,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账号都不一样,请仔细核对,不要汇错账号;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e 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江苏易交易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磋商保证金 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6.4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等。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7.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如多分包投标,电子版可合并一个U盘提交。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
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委员会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7.3 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7.4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7.5 磋商响应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须折叠成A4幅面;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8.1 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8.2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在X年X月X日14:00前不得开启
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9.2.1未按竞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9.2.2在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委员会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委员会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委员会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1.2 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可以根据竞争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如竞争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委员会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委员会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1.6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1.7.1 未按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11.7.2 不满足“第一章竞争磋商公告中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规定的;
11.7.3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1.7.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1.8.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1.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8.3 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1.9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2.评分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2.2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成交办法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3.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磋商委员会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5.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诚实信用
16.1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6.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六、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竞争磋商,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35%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自购买竞争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收到,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三章 评审标准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磋商委员会依据下列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序号

评审标准

1

(定稿后填写)

2


3


4


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标准
磋商委员会依据下列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须按照竞争磋商文件中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2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

响应报价

报价没有超过竞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每一项产品/服务没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竞争磋商文件如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接受评委对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4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本一份

5

实质性条款

实质性条款(★条款)没有负偏离并且有佐证材料予以支持

6

商务要求

竞争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条款,没有任何一项负偏离

7

磋商保证金

1.5万元

8

投标有效期

满足竞争磋商文件要求

9

串通投标

没有竞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6.1条的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

10

联合体供应商

不接受

11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2

其他无效情形

响应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报价分(35分=20分+15分)

响应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1.以供应商有效响应文件的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评标价(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X月X日(投标报名截止的次日,定稿后填写)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最低的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价A,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2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以供应商有效响应文件的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评标价(以句容市大润发2023年X月X日(投标报名截止的次日,定稿后填写)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最低的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价B,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15。

2

技术分(48分)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8分)

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食材有无检验合格标志,有无食材的检测化验设备、食材的检验检测流程、鱼肉水产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鱼肉水产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分。检测设备、检测流程、质量保证措施、食材溯源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追溯性的得8分;检测设备、检测流程、质量保证措施、食材溯源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追溯性较好的得6分;检测设备、检测流程、质量保证措施、食材溯源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追溯性一般的得4分;检测设备、检测流程、质量保证措施、食材溯源不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追溯性的得2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

供货保证能力(4分)

供应商应详细说明采购物资的渠道,是否为正规途径采购或自有生产场地,可形成完整的溯源链,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完整的溯源链得1分,满分4分。
(同时:1、若为自有生产场地,则需提供自有生产场地证明材料;2、若为从上游供货商处采购的,则需提供授权书或协议供货合同等,同时需提供的上游供货商须为制造企业,具有自有生产场地的证明,并提供上游供货商的营业执照。
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日常配送方案(8分)

根据供应商日常配送方案、运输条件情况、运输车辆状况(冷链运输车辆配备是否齐全)、运输人员配置等进行比较。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8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4分;方案不具备合理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的得2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同时:1、车辆需提供:(1)若为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2)若为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租赁发票;(3)供应商同时需提供车辆车身正面、侧面、车尾照片;(4)供应商提供的材料需能证明车辆为冷链运输车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车身照片、租赁合同等。否则不得分;2、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健康证、驾驶证。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8分)

根据供应商日常服务标准及服务方案、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比较评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6分)

根据供应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如遇采购人临时调换菜品或者增加菜单等需求,能否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将所需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不收取额外配送费情况)比较评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
同时供应商需提供“如遇采购人临时调换菜品或者增加菜单等需求,我方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所需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收取额外配送费”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此项不得分。

仓储区的设施设备(6分)

根据供应商仓储区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设备、保险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完善性、仓库储备情况、仓库位置、容量大小、有无管理规定等进行比较评分。设施设备完善、储备情况好、容量大的得6分;设施设备较完善、储备情况较好、容量较大的得4分;设施设备不太完善、储备情况较差、容量较小的得2分;设施设备不完善、储备情况差、容量小的得1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同时:1、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相关结算票据;2、设备须提供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相关结算票据、设备照片。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产品现场加工(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现场加工区加工方法、分拣场地面积、加工人员及设备情况的方案比较评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好的得8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2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同时:1、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相关结算票据;2、设备须提供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相关结算票据、设备照片(至少两张);3、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健康证。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防疫措施(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企业防疫的方法、防疫措施、防疫计划的方案比较评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好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完全未提供不得分。

3

商务分(17分)

企业资质(2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并加盖公章)

业绩(10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的副食品(供货产品需至少包含蔬菜、肉、禽蛋、鱼类)产品采购、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合同中无法反映出供货产品的,可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客户满意度(5分)

在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中,客户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为优的,每提供一份证明资料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单位证明,所提供的满意度材料必须与业绩相对应,不对应的不得分;为保证公平,本项目采购人不出具任何证明,若之前年度出具过证明,则视同无效)

 
说明:所有认证、证明等材料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说明:★号条款(如有)为必须满足指标,不满足任何一条,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质量验收标准

类别

标准

蔬菜类

1.一级菜。色泽鲜艳,有光泽,有各类蔬菜应有的颜色;
2.质地鲜嫩,挺拔,发育充分,无黄叶,无刀伤,无斑点,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
3.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4.经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水产品类

1.有新鲜水产品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2.鱼类体表光鲜,按要求当日活鱼宰杀,去鳞区内脏,称重以净重为准;
3.腮鲜红,无黏液,腮盖紧闭易揭开,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4.鱼眼突出,角膜清晰透明不浑浊。

禽类

1.一级肉。杜绝注水禽肉;
2.体表面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色红角膜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只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体腔内无杂物;
5.当日活体宰杀,按要求切配;
6.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蛋类

1.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痕;
2.用手摇晃时,没有像稀汤一样的感觉和声音;
3.攥在手中对着阳光或灯光,从食指和拇指中间就能看到蛋中透出的红色光,淡黄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

豆制品

1.除正常工艺必须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豆腐成型好,色泽正常,内部嫩白口感好;
2.豆浆:浆液浓度达到地方同等水平;
3.豆皮(干、丝):色泽正常、结实。

调味品及干货类

1.除正常工艺必须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迹象;
2.无臭味,色泽正常;
3.水分含量保持干菜原料的正常水平,不潮湿,无霉烂变质;
4.无“三无”产品,商品QS标识,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及地址等;
5.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经食品检验验证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鲜肉类

1.一级肉。杜绝小猪肉、肥猪肉、老母猪肉、注水肉、冷冻肉。
2.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3.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
4.外表干净,外表面不能有红点,无异味;
5.含水量检测值低于77%为合格产品;
6.气味,具有鲜肉正常气味;
7.猪肉按要求切配。

冻品类

1.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超过三分之一保质期或者过期则拒收;
2.表面完整、清洁,包装内无杂物、无破损、无漏气;

水果类

1.色泽鲜艳,有光泽,有各类水果应有的颜色;
2.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水果大小适中、统一;
3.经过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牛奶类

1.除正常工艺必须除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
2.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
3.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定期到相关的检疫部门进行检验。

粮油类

1.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标签信息正确;
2.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油类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
4.油类口感好,澄清透明,无任何沉淀物;
5.米类米粒饱满,米质光亮细腻,色泽晶莹剔透,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6.面粉类颜色外观色泽正常,手感细腻,粗细均匀,未受潮,干燥松散,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项目指标、加工精度、粉色合格,麸星合格,筛绢型号符合要求。

二、结算方式
1、本次合同为单价合同,此次招标所提供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后实际供货类为准。
2、每月凭定价单和验收单结算一次,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价日(节假日顺延),采用对公转账结算。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必须要明确到销售商品的具体品类及金额,否则不予以结算。
3、在价格参考基准平台无法查询的产品价格,以采购人的市场调查的价格为参考,并对此产品价格有最终解释权。
4.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变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菜价突然出现大幅度涨幅,供应商可申请对菜价进行调整,采购人根据价格参考体系中的报价,结合市场调查实际,有权决定是否调整菜价,调整价格的幅度是多少,调整价格适用的时间区间为多长时段。非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报价。
5.如价格参考体系中的报价出现异常,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无法查询相关报价,采购人有权结合市场调查和临近时间的价格参考体系的价格适时调整报价。
6. 本次所招标原材料价格采取综合定价机制,原则上以1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
6.1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采购人每月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布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基准价乘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以确定每月商品价格,并制定结算参考单。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6.2  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乘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以确定每月价格,并制定结算参考单。
7.结算参考单要写明品名、品牌、规格、参考价格、结算价格、数量。
三、技术要求
(一)订货要求
1.采购人每天17:00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采购人核实并同意后修改订单。
★(二)交货要求
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验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第二天提供正式送货单(含结算金额)作结算凭证。
2、供应商需将商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如供应商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必须当天早上9:30前补货至食堂,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4.采购人如果在购买品种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通知进行辅助购买。
★(三)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95%,对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并在当天上午下班前完成更换的配送,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2.同一种商品在价格参考体系中有不同品牌和规格的,由采购人指定品牌规格进行配送。
3.数量、重量按实际结算。对提出应该送到的数量或重量必须在需求完成,允许存在有5%的偏差。因供应商未及时送达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采购人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4.规格必须符合要求,凡市场上能购买到的商品供应商必须配送,因供应商不及时配送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采购人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5.供应商配送商品必须保障新鲜完好、保质保量,如商品出现腐烂、损坏、抽条、缺斤少两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商品,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果供应商拒不更换或未在当天中午前及时更换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6.商品不得以次充好,如有发现,采购人按照该商品50%的金额结算。
7.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8.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采购人的食品质量验收标准,供应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鲜(冻)畜禽肉的检疫检验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的金额作为处罚。
9.供应商应保证供应的食品健康、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如果因食品造成人员的中毒、腹泻等不良情况,供应商应负责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100%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四)配送要求
1.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供应商必须提供配送服务。
2.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订单进行配送,如需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人员进行配送,配送人员需有健康证,并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车辆或人员,确需变更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
4.因供应商当地突发疫情影响供货时,由供应商在采购人当地采购,保证食品的正常供应。
(五)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如下:
1、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供货保证能力;
3、日常配送、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
4、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仓储区的设施设备管理;
6、产品现场加工。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需签订保密、食品安全等责任书。
2.采购人就餐人数改变,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数量调整。
3.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实发生5日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组成本合同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采购合同编号为    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2)服务承诺;
(3)甲方磋商文件;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二、服务内容
配送商品: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
配送对象主要为甲方食堂以及因疫情防控要求其他临时增加的供货需求。因甲方疫情防控要求其他临时增加的供货需求,按照甲方指定方式、地点供货。
三、商品数量及质量保证
(一)商品数量
合同期间承担招标清单中所有的商品配送需求,具体的配送数量根据甲方订单决定,若发生其他供应商的配送调整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整体配送比例。
商品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凡是以重量计算价格的商品,称重时需去除包装、冷冻冰块、大量泥块等非食用材料称重。
(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是经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重量等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甲方的食品质量验收标准(见下表),应保证供应的食品健康、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如果因食品造成人员的中毒、腹泻等不良情况,乙方应负责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类别

标准

蔬菜类

1.一级菜。色泽鲜艳,有光泽,有各类蔬菜应有的颜色;
2.质地鲜嫩,挺拔,发育充分,无黄叶,无刀伤,无斑点,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
3.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4.经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水产品类

1.有新鲜水产品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2.鱼类体表光鲜,按要求当日活鱼宰杀,去鳞区内脏,称重以净重为准;
3.腮鲜红,无黏液,腮盖紧闭易揭开,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4.鱼眼突出,角膜清晰透明不浑浊。

禽类

1.一级肉。杜绝注水禽肉;
2.体表面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色红角膜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只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体腔内无杂物;
5.当日活体宰杀,按要求切配;
6.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蛋类

1.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痕;
2.用手摇晃时,没有像稀汤一样的感觉和声音;
3.攥在手中对着阳光或灯光,从食指和拇指中间就能看到蛋中透出的红色光,淡黄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

豆制品

1.除正常工艺必须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豆腐成型好,色泽正常,内部嫩白口感好;
2.豆浆:浆液浓度达到地方同等水平;
3.豆皮(干、丝):色泽正常、结实。

调味品及干货类

1.除正常工艺必须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迹象;
2.无臭味,色泽正常;
3.水分含量保持干菜原料的正常水平,不潮湿,无霉烂变质;
4.无“三无”产品,商品QS标识,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及地址等;
5.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经食品检验验证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鲜肉类

1.一级肉。杜绝小猪肉、肥猪肉、老母猪肉、注水肉、冷冻肉。
2.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3.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
4.外表干净,外表面不能有红点,无异味;
5.含水量检测值低于77%为合格产品;
6.气味,具有鲜肉正常气味;
7.猪肉按要求切配。

冻品类

1.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超过三分之一保质期或者过期则拒收;
2.表面完整、清洁,包装内无杂物、无破损、无漏气;

水果类

1.色泽鲜艳,有光泽,有各类水果应有的颜色;
2.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水果大小适中、统一;
3.经过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牛奶类

1.除正常工艺必须除外,无其他化学添加剂。
2.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
3.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定期到相关的检疫部门进行检验。

粮油类

1.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标签信息正确;
2.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油类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
4.油类口感好,澄清透明,无任何沉淀物;
5.米类米粒饱满,米质光亮细腻,色泽晶莹剔透,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6.面粉类颜色外观色泽正常,手感细腻,粗细均匀,未受潮,干燥松散,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项目指标、加工精度、粉色合格,麸星合格,筛绢型号符合要求。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任何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鲜(冻)畜禽肉的检疫检验证。
4.乙方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四、商品配送
(一)订货要求
1.甲方每天17: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种类、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采购人核实并同意后修改订单。
(二)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当送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负责送货,此情况包含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独立供货的情况。
2.交货时间:每日7:30前,甲方另有要求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交货方式:乙方依据甲方通知现场交货验收,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4.如乙方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必须当天中饭前补货至甲方地点。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配送、不按时配送、漏送不按时补货。
6.原则上要求保证每天配送,如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配送时间,但至少保证配送间隔不得超过两天。
(三)其他配送要求
1.因甲方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
2.乙方必须根据采购人订单进行配送,如需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配送商品时,需提供货物清单、采购结算凭证等材料,格式内容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五、商品验收
1.乙方提供的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等副食品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接受乙方配送货物,在接受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进行验收。
2.同一种商品在价格参考体系中有不同品牌和规格的,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进行配送。
3.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合格率应达95%以上,对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并在当天上午下班前完成更换的配送。因乙方未及时送达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数量、重量按实际结算。对订单中的数量或重量必须完成,允许存在有5%的偏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不足的部分在当天上午下班前完成补充的配送。因乙方未及时送达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规格必须符合要求,凡市场上能购买到的商品乙方必须配送,不得以价格、人力等原因拒绝配送,因乙方不及时配送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配送商品必须保障新鲜完好、保质保量,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甲方的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如商品出现腐烂、损坏、抽条、缺斤少两等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商品,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
7.商品不得以次充好,对以次充好的货物甲方有权按照该商品50%的金额结算。甲方也可拒收该商品,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并在当天上午下班前完成更换的配送。因乙方未及时送达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供应价格

序号

品类

基准价

1

蔬菜类

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投标费率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零售价格表的      %;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2

肉禽蛋鱼类

3

粮油类

4

调味品及干货类

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投标费率为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的    %。

5

水果牛奶类

6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

配送价=配送产品对应的基准价×Xn(费率)%

1、本次合同为单价合同,此次招标所提供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后实际供货类为准。
2、每月凭定价单和验收单结算一次,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价日(节假日顺延),采用对公转账结算。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必须要明确到销售商品的具体品类及金额,否则不予以结算。
3、在价格参考基准平台无法查询的产品价格,以甲方的市场调查的价格为参考,并对此产品价格有最终解释权。
4.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变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菜价突然出现大幅度涨幅,乙方可申请对菜价进行调整,甲方根据价格参考体系中的报价,结合市场调查实际,有权决定是否调整菜价,调整价格的幅度是多少,调整价格适用的时间区间为多长时段。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报价。
5.如价格参考体系中的报价出现异常,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无法查询相关报价,甲方有权结合市场调查和临近时间的价格参考体系的价格适时调整报价。
6. 本次所招标原材料价格采取综合定价机制,原则上以1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
6.1蔬菜类、肉禽蛋鱼类、粮油类,甲方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布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基准价乘乙方中标费率以确定每月商品价格,并制定结算参考单。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6.2 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乘乙方中标费率以确定每月价格,并制定结算参考单。
7.结算参考单要写明品名、品牌、规格、参考价格、结算价格、数量。
七、货款支付
1.甲方按月结算货款,乙方按月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必须要明确到销售商品的具体品类及金额,否则不予以结算。经甲方审核签字后与财务部门结算,财务部门在审核结算凭证后,以转账形式支付。
2.乙方因发票、采购结算凭证遗失或其他所需材料不齐全等原因造成结算难以确认的责任由乙方负担。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有特殊原因延迟时应及时向乙方做出说明。
八、人员车辆管理
(一)保密要求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与甲方有关的资料、数据等信息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营区和场地,严禁进行拍摄、记录。
乙方需签订保密安全责任书,按照保密安全责任书要求落实保密要求。
(二)健康要求
乙方的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疾病,持有健康证。
乙方人员需遵守国家和甲方的防疫要求,服从甲方防疫管理工作。
(三)卫生防疫要求
乙方配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防疫政策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防疫消杀、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内部管理要求
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政审后方可上岗,不得安排具有犯罪前科、案底、犯罪嫌疑、海外关系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上岗。
乙方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人,不得随意变换。
(五)其他
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人员车辆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人员车辆管理要求的人员和车辆。
九、履约保证金和合同生效
1.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交到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将全额无息返还。
2.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违约处罚
1.数量违约: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供应商品存在数量不足订货要求的情况,可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补足。若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30%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商品供应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凡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1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
2.质量违约: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商品存在不符合合同承诺的质量保证、验收标准要求或未附带法定检验机构合格证明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更换和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若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30%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商品供应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凡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1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
3.配送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时将副食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因乙方当地突发疫情影响供货时,由乙方在甲方当地采购,保证食品的正常供应。如未按时送达,影响甲方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30%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商品供应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费用(如甲方自行采购商品的费用以及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凡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1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
4.价格违约:对于有明确参照系的货物,若送货价格高于报价单,每发现一种商品送货价高于报价单,在扣除虚高金额的同时,按照当天送货单总金额的2%收取罚金。
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价格虚高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配送,进行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如乙方在整改期限到后,仍出现价格虚高情况,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解除合同。
若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单内项目单价有异议,则可向甲方申请实地考察,最终以实地考察结果为准。
5.人员车辆管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甲方各类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人员车辆管理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乙方拒不更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30%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如乙方在整改期限到后,仍不整改,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且乙方不得参与下个年度的副食品招投标。
6.防疫违约:乙方不按甲方防疫政策要求落实有关防疫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配送,进行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如乙方在整改期限到后,仍不落实甲方防疫要求,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解除合同。
7.乙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30%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8.针对乙方以上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配送,进行整改。
9.以上做出违约金处罚时,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来甲方财务部门支付。违约金由乙方主动支付,如乙方拖沓、拒不支付等情况,甲方可在与乙方结算的货款、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中扣除。任何情况下,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完,则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任务保障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参与下个年度的副食品招投标,同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实发生5日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
2.由于甲方政策调整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就餐人数改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采购数量调整。
十二、合同有效期
除终止合同外,合同有效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当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除有争端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乙方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
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封面
正本/副本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竞争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评分索引表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竞争磋商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竞争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方的报价为:详见《响应报价表(首次)》。
3.我方的服务时间为:详见《响应报价表(首次)》。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委员会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非联合体响应。
8.我方的磋商有效期为60天。
9.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10.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如有多个代理人持相同授权书的,以持最新签发的授权书为准。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反面

 
 
 
响应报价表(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品类

最高限价

报价折扣

备注

1

蔬菜类

投标费率不高于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零售价格表的100%。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投标费率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零售价格表的     %。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蔬菜类、肉禽蛋鱼类及粮油类报价费率须一致(投标时,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X月X日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

2

肉禽蛋鱼类

3

粮油类

4

调味品及干货类

投标费率不高于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的100%。

投标费率为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的     %。

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以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报价费率须一致(投标时,以句容市大润发2023年X月X日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

5

水果牛奶类

6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

配送价=配送产品对应的基准价×Xn(费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报价要求:供应商报折扣,所报折扣费率不得高于每项限单价的100%,例如折扣为九折,请在上述表格中填写90%,以此类推。
2、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此报价须包含使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工作主要
内容

合同
金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具体时间要求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
 
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磋商文件
采购要求规格

响应文件
响应具体情况

说明

响应的具体位置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对竞争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竞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2.响应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提供服务的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响应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资格证明文件
 
 
参考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原件)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编号为         招标项下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考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原件)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综合实力
 
根据“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第四章 采购需求”自拟。
服务方案及能力
 
根据“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第四章 采购需求”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资料
 
注:此处可附“第三章 评审标准”所要求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磋商后提交下表(不需装订进响应文件):
最终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序号

品类

最高限价

报价折扣

备注

1

蔬菜类

投标费率不高于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零售价格表的100%。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投标费率为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零售价格表的     %。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提供供货产品价格的,以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蔬菜类、肉禽蛋鱼类及粮油类报价费率须一致(投标时,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X月X日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

2

肉禽蛋鱼类

3

粮油类

4

调味品及干货类

投标费率不高于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的100 %。

投标费率为句容市大润发零售价格的     %。

调味品及干货类、水果牛奶类以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报价费率须一致(投标时,以句容市大润发2023年X月X日公布价格为投标时的报价参考)

5

水果牛奶类

6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等)类

配送价=配送产品对应的基准价×Xn(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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