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株树桥水库水面保洁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112060032
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20213804
服务内容:
1、水库水面保洁工作范围:浏阳市株树桥水库16050亩水面范围(工作面随水位变化而变化)。
2、坝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范围:
1)整个坝区公共卫生区域。
2)坝区的白蚁防治。
3、坝区绿化管理工作范围:
1)坝区范围内所有绿化(大门口至上坝公路两侧绿化、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等公共区域)
2)进水调所公路绿化;水调所厂房绿化;上坝公路至资源所、水质站前坪两侧绿化;坝口至取水口道路两侧绿化;乱石冲新种植的绿化日常维护(新种植的绿化在绿化工程验收交接后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4、水库部分陆地保洁工作范围:浏阳市株树桥水库▽165米以上部分陆地,具体见附件。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
合计金额小写:1297920元
按照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一、水面保洁要求:要求水面无漂浮物,▽165米以下沿岸无枯木、白色垃圾等杂物;
二、公共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地面干净、无杂物积水。
2)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
3)便池、洗手池无污垢。
4)玻璃门窗无污点,每星期五打扫一次。
5)垃圾桶清理及时,垃圾清理至规定地点。
6)门楼至水质站前坪路面、球场必须在上午10:00前打扫干净,保洁范围必须经常性保持清洁。
7)做好整个坝区的白蚁防治工作。
三、坝区绿化要求:
1)定期除草、对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道路两边绿化带内无杂草、枯枝、枯树、枯叶等。
2)白蚁防治每年不少于2次,并保证治理效果。
四、水库部分陆地保洁要求:
要求可视范围内陆地和入库道路、岔路无垃圾物。
按照招标文件的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验收。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按规定完成工作的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教育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甲方负责为乙方项目部提供船只等相关设施设备(其它打捞用小型辅助工具乙方自制自购,维修、油耗等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在涉水或沿岸作业时,未着救生衣或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将对乙方进行严厉考核,连续三次不予改正,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如出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
6、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乙方,通报批评,相应处罚;对在甲方月检查考核中连续三次不合格、新闻媒体二次曝光、拖欠保洁员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等违规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即行中止合同。
7、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或调度水库范围内的保洁地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项目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开展水库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水库河道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遇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的保洁工作。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对水库沿岸进行清理和垃圾进行捡拾打捞,乙方将上述物品打捞后,必须自行合法并采用环保的方式清理,运出库区范围处置,禁止现场采用焚烧或下沉水库水底等办法处置。对杂物进行处理时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引发山火以及其他不良影响。
3、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应组成较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并适合水库工作环境(如会游泳、无突发性病史等)。乙方必须为所聘员工签订用工合同购买工伤保险,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体检。乙方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严禁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地方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为水库保洁工作人员统一配置工作服、手套、胶鞋、口罩等劳保用品。乙方工作人员应统一服装作业,在水上或水库沿岸作业过程中必须着救生衣上岗。
5、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安全承诺,承担保洁人员、船只及作业过程中等全部安全责任,每只保洁船必须配备救生圈,按员配备救生衣。切实注意防蛇、防落水等安全事故,保洁员严禁酒后上船,不得酒后作业,保持保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
6、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文明作业。劳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监管单位的管理,在垃圾清理、处理作业过程中,对甲方监管单位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进行整改或返工。乙方劳务人员不得从事与垃圾清理无关的活动,严禁砍伐▽165米水位线以上树木、捕鱼、游泳以及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
7、项目水面保洁人员要求驻扎水库,自行负责寝具、炊具和伙食。
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作船只及相关设备,只做垃圾收集运输之用,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船舶用途,甲方可终止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船只的油耗、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9、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当地的关系协调,确保垃圾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可请甲方帮助协调。
10、工作现场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注意防火,发现其它危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行为,应及时告之甲方。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如乙方在甲方月检查考核中连续三次不合格、媒体连续二次曝光、拖欠保洁员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等违规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即行中止合同。
1、乙方负责水面保洁的人员不能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水面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必须有2名具备驾驶资质人员,所有驾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环境卫生打扫和绿化维护不少于4人。在日常督查中如发现乙方人员编制不到位,每少一人每月减扣管理费4000元,实际人数少于编制人数20%以上时,甲方可以停止支付服务费并解除合同。
2、乙方负责水库坝区清洁保洁、绿化和白蚁防治等工作,必须按质按量完成采购需求所明确的工作任务。
3、乙方负责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工作服、手套、胶鞋、口罩等劳保用品。应统一服装作业,在水上或水库沿岸作业时必须着救生衣上岗。
4、乙方应遵守《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协助甲方做好有关水面安全、宣传及水源保护突发性和突击性工作。甲方委托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资源管理所对乙方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坝区保洁及绿化管理由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监管,并将监管情况通报甲方。
5、甲方负责提供现有食宿场所,非甲方现有场所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寝具、餐具和伙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6、甲方负责为乙方项目部提供船只等相关设施设备(其它打捞用小型辅助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自制自购),油耗、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8、乙方应处理好工作过程中与当地的关系协调,必要时可请甲方帮助协调。